机构主要职责

来源: 宣传科   |   发布日期: 2023-06-07 15:32   

机构名称: 柳州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 柳州市学院路6号

联系电话: 0772-389268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网址: http://gaj.liuzhou.gov.cn

电子邮件: lzsgaj110@126.com

工作职责:

柳州市公安局辖5个县公安局、7个公安分局;内设18个机关科室、20个支队(不含现役消防支队)、6个关押场所、1所警察训练学校。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市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受柳州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涉及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侦查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指挥重大行动、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门牌、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负责维护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验和驾驶员考核、驾驶证件的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规划。

(八)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十一)负责少年犯罪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和全市劳动教养案件审批工作,承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柳州市党政主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计划、制度,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制度和标准的落实工作。

(十六)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与合作。

(十七)按照国家规定统一领导、管理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柳州市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

(十九)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二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主要职责

机构主要职责

来源: 宣传科   |   发布日期: 2023-06-07 15:32   

机构名称: 柳州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 柳州市学院路6号

联系电话: 0772-389268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网址: http://gaj.liuzhou.gov.cn

电子邮件: lzsgaj110@126.com

工作职责:

柳州市公安局辖5个县公安局、7个公安分局;内设18个机关科室、20个支队(不含现役消防支队)、6个关押场所、1所警察训练学校。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市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受柳州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涉及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侦查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指挥重大行动、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门牌、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负责维护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验和驾驶员考核、驾驶证件的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规划。

(八)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十一)负责少年犯罪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和全市劳动教养案件审批工作,承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柳州市党政主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计划、制度,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制度和标准的落实工作。

(十六)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与合作。

(十七)按照国家规定统一领导、管理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柳州市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

(十九)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二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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