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
发布日期:2020-09-02 11:17 来源: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网站备案审核
(二)性质:其他行政权力
二、设定依据
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三、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
四、办理材料
网站备案过程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五、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12:00
下午15:00—18:00
八、办理地点
互联网网上办理
九、办理流程
1、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网址:www.beian.gov.cn )登记备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站、公众信息网上备案教程》
2、签订《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书》,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网安支队工作邮箱:wjkhw@126.com
3、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将新备案号放置申请备案网站的首页下端。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2-3892067
投诉电话:0772-389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