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无线(WIFI)备案
发布日期:2023-04-12 13:10 来源: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公共无线(WIFI)联网单位备案审核
(二)性质:其他行政权力
二、设定依据
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三、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
四、办理材料
1、《公共无线(WIFI)备案表》(需此材料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需此材料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需此材料复印件一份);
4、提交已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说明一份,注明无线安全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功能说明;
5、网络拓扑图一份;
6、与电信运营商签署的网络租赁协议;
7、网络安全责任书;
注:办理备案的材料每一份都要加盖公章
五、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12:00
下午15:00—18:00
八、办理地点
柳州市安业路9号(居上好人家小区北门旁边)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604室
九、办理流程
申请人将办理材料送至柳州市安业路9号(居上好人家小区北门旁边)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604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并对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清单;不符合规定的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十、如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需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选择已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安全专用产品(产品目录可登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服务平台”,www.ispl.cn查询),或建设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的安全管理系统(详询柳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电话07723892067 ),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的联网接口。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2-3892067
投诉电话:0772-389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