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的要求,由柳州市公安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门户网站(http://xxgk.gxzf.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学院路6号,电话:0772-3892325,电子邮箱:lzsgaj110@126.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海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赵东林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工作总负责,分管领导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按照全国、自治区和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柳州市“六项制度”(即:《柳州市政务审批事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柳州市政务公开集体预审办法(试行)》《柳州市政务公开内容报送备案办法(试行)》《柳州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办法(试行)》《柳州市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柳州市政务公开监督办法(试行)》和“八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窗口权限),以及市局“七项制度”(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内部审批工作规定》),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2016年,我局出台《关于在公文中标注政府信息公开选项的通知》,要求文件类政府信息必须确定文件公开属性,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公安厅”“柳州市网上公安局”三个政府信息平台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和需要了解的事项,做好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年内共在3个平台发布信息6972条。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规范的原则,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形式,在外网网站、报纸、电视、广播、服务大厅触屏等载体的基础上,利用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柳州公安微博在2016年影响力居于全国政务微博前列,位居广西政务微博第一名。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规范公文办理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及自治区、柳州市、区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下发《关于在公文中标注政府信息公开选项的通知》,要求文件类政府信息必须确定文件公开属性,以市局名义发出的编制文号的非涉密文件须在文件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选项,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更新公开目录情况
2016年9月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发布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今后,我们将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情况
我局已于2016年7月25日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柳州市网上公安局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市公安局行政权力事项329项、责任事项18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1项面向社会公开。
(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按国家要求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我局已分别于2016年3月14日和8月11日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网上公安局公开2016年预算信息和2015年决算信息。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柳州市网上公安局”公开《柳州市公安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柳州市公安局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柳州市公安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柳州市公安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管理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六)推进政策解读公开情况
年内,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了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等151件。
(七)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年内,积极派人参加区公安组织的全区公安网站信息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和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11条。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出入境管理支队开通柳州市出入境网上警务室网站(http://crjgl.gxlzga.gov.cn/),交警支队开通龙城交警网(http://www.lz122.gov.cn/),群众在互联网上就可了解公安窗口审批事项信息。
二是在互联网上开设网上公安局、警务室,并开通“柳州公安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使广大民众足不出户便可咨询了解政府信息,极大方便了群众。全年在柳州市网上公安局发布信息5040条;自治区公安厅发布信息1205条;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727条;柳州市网上公安局“局长信箱”群众来信受理1029件,互联网厅长信箱受理办结103件,办结率均达到100%。
三是通过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发布。2016年,我局组织新闻通报会6次,发布内容主要涉及春节、中秋国庆安保、公安改革、四个打造、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反恐防恐、“神剑1号”、“神剑2号”专项行动等;借助“今日头条”平台,每天实时刊发柳州警方的动态消息10余条,点击量过万。2016年,在自媒体柳州警方APP发稿4154篇,柳州警方微信平台推送正能量稿件1564篇。柳州警方头条号连续再次获得 “最具影响力的公安头条号”荣誉称号。
(三)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除向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之外,我局共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提供纸质文件15份。
(四)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年内,我局继续通过 “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公安厅”“柳州市网上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更新信息的内容包含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等方面,同时实时更新我局工作动态,对群众通过“局长信箱”提出的投诉、疑问、意见、建议等及时予以回复。年内共在3个平台发布信息6972条,回复信件1132件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申请事项已按规定时限办结,并及时答复申请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我局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办事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的政务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2016年,我局共接到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已全部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件,占75%,“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占25%。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均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由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备案保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号窗口已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机构、办公场所、人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实行免费受理。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发生针对市公安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2起,均经市人民政府裁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少部分栏目更新时间偏长。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二)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拓宽公开领域,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力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柳州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