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的要求,由柳州市公安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7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门户网站(http://xxgk.gxzf.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学院路6号,电话:0772-3892325,电子邮箱:lzsgaj110@126.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海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赵东林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工作总负责,分管领导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按照全国、自治区及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柳州市“六项制度”(即:《柳州市政务审批事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柳州市政务公开集体预审办法(试行)》《柳州市政务公开内容报送备案办法(试行)》《柳州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办法(试行)》《柳州市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柳州市政务公开监督办法(试行)》和“八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窗口权限),以及市局“七项制度”(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内部审批工作规定》),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2016年,我局出台《关于在公文中标注政府信息公开选项的通知》,要求文件类政府信息必须确定文件公开属性,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17年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各部门的职责,层层分解任务抓好落实,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公安厅”“柳州市网上公安局”三个政府信息平台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和需要了解的事项,做好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年内共在3个平台发布信息3749条。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规范的原则,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形式,在网站、报纸、电视、广播、服务大厅触屏等载体的基础上,利用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柳州公安微博在2017年影响力居于全国政务微博前列。
二、推进重要事项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政策解读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未出台重要政策,所以没有相关解读材料。
(二)文件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的文件类政府信息均在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重大政策预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没有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五)政务舆情回应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柳政办〔2017〕120号),文件要求落实本部门职责工作。
(六)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
我局已于2017年1月制定《“五公开”融入办文流程操作指南》《“五公开”落实到办会程序》。
(七)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年内,积极派人参加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绩效工作会。
(八)积极参与第五届政务公开日活动。
通过设计展板、设置政务公开咨询窗口、发放宣传册等形式,进一步公开本单位职能职责、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对群众政策和业务办理等咨询进行了热情详细的回答,认真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群众办事更加便利。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49条。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在互联网上开设网上公安局、柳州交警网,并开通柳州警方APP,柳州交警APP,“柳州公安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使广大民众足不出户便可咨询了解政府信息,极大方便了群众。全年在柳州市网上公安局发布信息2083条;自治区公安厅发布信息1154条;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512条。
二是通过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发布。2017年,我局组织新闻通报会4次,发布内容主要涉及春节、铁人三项赛安保、环广西自行车赛安保、公安改革等;借助“今日头条”平台,每天实时刊发柳州警方的动态消息10余条,点击量过万。2017年,在自媒体柳州警方APP发稿2810篇,柳州警方微信平台推送正能量稿件1375篇。
(三)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除向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之外,我局共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提供纸质文件111份。
(四)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1.年内,我局继续通过网上公安局、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在网上公安局门户网站开设警方动态、警方提示、媒体警讯、警苑天地、柳州警视和信息公开等栏目,每日定时更新30余条柳州警方的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的咨询和建议,让网民第一时间知晓柳州公安在打击破案、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升网上办事的工作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充分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及时更新柳州交警网中交管新闻、秩序管理、路况信息、安全宣传等各栏目信息。今年以来,更新相关内容1325篇,扩大了柳州交警网的影响力,使柳州交警网成为宣传交管工作的主要阵地,提升柳州交警对外宣传的力度。拓展“一网双微”自媒体运用, “柳州交警”微信号长期名列政务类微信公众号广西前十、柳州第一,荣获“2016年度柳州市优秀政法新媒体”称号。目前公众号拥有用户10万人,每天推送1次、多条新闻快讯或视频信息,今年已发布249期,1725篇图文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年内,我局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年内,我局没有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均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由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备案保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号窗口已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机构、办公场所、人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内,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实行免费受理。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内,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需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二是需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是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二)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利用公报、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加强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务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