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公安部三局关于贯彻执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的通知
转发公安部三局关于贯彻执行公共安全行业
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的通知
一、迅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贯彻活动。柳江分局、各县局要认真做好本辖区的宣传贯彻工作,会同各县银保监管办事处,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举办宣贯会、研讨班,组织负责金融安全保卫工作的公安民警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准确把握新《标准》的出台背景和意义,重点对照新旧《标准》的增减、修改内容,确保新《标准》宣贯工作落地见效。
二、严格执行新标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新建、改建银行营业网点、业务库、自助设备安全防范设施,一律按照新《标准》执行。柳江分局、各县公安机关治安(内保)部门要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开展方案审批、工程验收相关工作。
三、认真开展达标工作。柳江分局、各县公安机关治安(内保)部门要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达标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对银行现金区的墙体、现金柜台、防尾随门、业务库、监控中心等安全防范设施进行认真检查,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增加投入,争取尽快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