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安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环委办发〔2023〕2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2021〕-2)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现将柳州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
一、负责组织指导依法侦查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依法查处涉嫌生态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以及阻碍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海关监管区外洋垃圾走私犯罪。
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指导、监督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在用机动车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负责指导、监督严格查处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督管理。
三、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配合市有关部门对交通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指导、监督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减少道路拥堵导致的机动车污染排放,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监督落实重型柴油车辆绕行限行等措施。
五、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六、依法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和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辐射事故现场周边的人员疏散、安全警戒工作。
七、负责依法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行为,以及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
八、负责烟花爆竹禁放执法管理,指导各地依法查处违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九、配合市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危险品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
举报受理渠道
(一)举报电话:110
(二)来信来访举报地址:柳州市学院路6号,邮政编码545001。
公开渠道
广西柳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liuzhou.gov.cn/。
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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