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飞鹅路站前路口实施交通限行管理的通告
为优化提升柳州火车站东广场周边道路整体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现决定对飞鹅路站前路口实施交通限行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飞鹅路站前路口南进口(站前路方向)实行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左转限行措施。
二、在飞鹅路站前路口南进口(站前路方向)设置公交专用道,允许公交车在飞鹅路站前路口由南往西方向左转,其他机动车辆禁止左转。
三、允许机动车在飞鹅路站前路口南进口(站前路方向)借用公交专用车道掉头。
以上限行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