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翔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柳公委任字〔2024〕43号)
关于康翔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局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康翔同志任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法制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静同志任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柳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拉堡责任区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阳尧山同志任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滔同志任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四大队大队长;
黄政军同志任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五大队教导员职务;
周晖同志任柳州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法制大队教导员职务;
陈剑同志任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吴骏华同志的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二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胡海灵同志的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职务。
中共柳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