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 柳州交警   |   发布日期: 2017-07-14 19:29   

  第一部分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能: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公路巡逻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和交通违法处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 犯罪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组织查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管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和交通设施管理工作,办理机动车各种牌证手续及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教育管理;负责辖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维护高速公路治安秩序;负责对重要外宾、党和国家、自治区领导人及全市性的重要活动的交通警卫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编制有22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行政科、计财科、宣传科、秩序科、科技科、事故处理科、法制大队、城中大队、柳北大队、柳南大队、鱼峰大队、柳东大队、特勤大队、事故处理大队、道路交通设施疏导大队、高速公路管理柳宜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北环大队、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车辆管理所、指挥处警大队(交通指挥中心)。

  第二部分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051.3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6725.77万元,为柳州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257.8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如:城区政府拨款收入,柳州市公安局等非本级部门拨款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4067.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7377.66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23527.3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84.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医疗保险财政负担部分。

  3.城乡社区支出(类)2740.30万元:主要用于施划标线及标志安装、信号灯安装及维护、隔离栏安装及全市日常路段零星交通设施抢修及维护。

  4.住房保障支出(类)625.86万元:主要支付干警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

  5.年末结转和结余3673.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为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1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0.93万元,项目支出21,834.94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列示如下:

  1、 行政运行4358.76万元,主要为发放民警工资。

  2、 道路交通管理19106.75万元,主要为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公路巡逻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和违章纠正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组织查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管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和交通设施管理工作,办理机动车各种牌证手续及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教育管理;负责辖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维护高速公路治安秩序。

  3、 行政单位医疗484.19万元,主要为支付民警医疗保险财政负担部分。

  4、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740.30万元,主要为施划标线及标志安装、信号灯安装及维护、隔离栏安装及全市日常路段零星交通设施抢修及维护。

  5、 住房公积金625.86万元,主要为支付民警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支出694.3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6.98万元下降6.98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2.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82.28万元,较上年703.69万元下降21.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年初预算有变化,原因为:年初预算5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年初市财政未安排基本出预算,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核定保留车辆16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辆89辆,执法特种专业技术车辆77辆)。年内支队严格执行中央、地方以及各级财政部门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只降不升的原则,对车辆修理,燃料等费用在政府招标采购的入选单位中购买。

  公务接待费12.11万元(全年共接待105批720人次,人均接待费168元)较上年22.71万元下降10.60万元。较年初预算15.98万元,减少3.8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05万元,比2015年654.39万元减少253.34万元,降低3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全部为市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采购金额为5998.6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699.23万元,工程类采购2018.68万元,服务类采购2280.6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7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根据市财政局批复要求,我支队共组织对柳州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50万元,占年初预算8%,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项目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交通设施建设、维护项目立项程序:建设、维护项目立项由支队秩序科、辖区大队或设施疏导大队根据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并填报交通设施审批表,通过李学军副支队长组织支队相关科室人员召开讨论会,会签后由设施疏导大队对审批表申请项目进行现场勘查,编制项目方案需求,送造价公司编制项目预算书,经相关大队领导、支队秩序科、支队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立项。

  在交通设施建设、维护过程中,我支队严格执行采购单位制定的各类交通设施维护工作管理规定。一是接到各类交通设施维护通知后半小时到达现场勘察,对交通信号灯、隔离栏和标线等设施,在到达现场后分别在1小时内、当日内以及2日内完成维护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维护接报处理机制和值班备勤制度,对报修信息立即响应,对交通设施迅速抢修;三是指派专人对五城区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确保设施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道路交通信号灯》及《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设置,质量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及《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等国家标准要求。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市财政采购办的要求,支队采购项目零星维护项目统一按月报或季报的方式统一上传到市财政相关部门进行立项审批,审批通过后再报送财政定点的造价公司进行预算审核。竣工后由财政定点监理公司及支队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监理部门向支队出具工程计量表、现场照片、监理工程师日志及监理月报等。支队交通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经支队行政科报计划,财政审批后,由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采购。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支队2016年资金项目在项目目标管理方面,所设目标依据充分,目标内容明确、合理,且细化程度较高,年度目标的实现情况较好;在项目组织管理、预算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到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管理的总体水平较高;在项目产出和效益方面,总体上达到了预设的年度目标。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可以看出,支队资金项目的实施确实起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提高了我市交通设施技术改造投资,加快交通结构调整,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城市不断扩展,市区道路有增无减,设施的逐年增加也使设施维护的次数不断增加,且许多路段、路口的新增设施一并由由城维费支出。城维费不仅包括设施抢修维护费用,还包括新增设施设置费用,每年城维费1150万远远不能满足现有的设施需求,建议今后逐年加大对柳州市交通设施资金项目的财政投入。

    详见附件: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财政预决算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 柳州交警   |   发布日期: 2017-07-14 19:29   

  第一部分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能: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公路巡逻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和交通违法处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 犯罪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组织查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管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和交通设施管理工作,办理机动车各种牌证手续及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教育管理;负责辖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维护高速公路治安秩序;负责对重要外宾、党和国家、自治区领导人及全市性的重要活动的交通警卫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编制有22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行政科、计财科、宣传科、秩序科、科技科、事故处理科、法制大队、城中大队、柳北大队、柳南大队、鱼峰大队、柳东大队、特勤大队、事故处理大队、道路交通设施疏导大队、高速公路管理柳宜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北环大队、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车辆管理所、指挥处警大队(交通指挥中心)。

  第二部分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051.3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6725.77万元,为柳州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257.8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如:城区政府拨款收入,柳州市公安局等非本级部门拨款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4067.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7377.66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23527.3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84.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医疗保险财政负担部分。

  3.城乡社区支出(类)2740.30万元:主要用于施划标线及标志安装、信号灯安装及维护、隔离栏安装及全市日常路段零星交通设施抢修及维护。

  4.住房保障支出(类)625.86万元:主要支付干警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

  5.年末结转和结余3673.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为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1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0.93万元,项目支出21,834.94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列示如下:

  1、 行政运行4358.76万元,主要为发放民警工资。

  2、 道路交通管理19106.75万元,主要为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公路巡逻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和违章纠正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组织查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管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和交通设施管理工作,办理机动车各种牌证手续及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教育管理;负责辖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维护高速公路治安秩序。

  3、 行政单位医疗484.19万元,主要为支付民警医疗保险财政负担部分。

  4、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740.30万元,主要为施划标线及标志安装、信号灯安装及维护、隔离栏安装及全市日常路段零星交通设施抢修及维护。

  5、 住房公积金625.86万元,主要为支付民警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支出694.3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6.98万元下降6.98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2.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82.28万元,较上年703.69万元下降21.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年初预算有变化,原因为:年初预算5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年初市财政未安排基本出预算,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核定保留车辆16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辆89辆,执法特种专业技术车辆77辆)。年内支队严格执行中央、地方以及各级财政部门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只降不升的原则,对车辆修理,燃料等费用在政府招标采购的入选单位中购买。

  公务接待费12.11万元(全年共接待105批720人次,人均接待费168元)较上年22.71万元下降10.60万元。较年初预算15.98万元,减少3.8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05万元,比2015年654.39万元减少253.34万元,降低3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全部为市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采购金额为5998.6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699.23万元,工程类采购2018.68万元,服务类采购2280.6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7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根据市财政局批复要求,我支队共组织对柳州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50万元,占年初预算8%,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项目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交通设施建设、维护项目立项程序:建设、维护项目立项由支队秩序科、辖区大队或设施疏导大队根据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并填报交通设施审批表,通过李学军副支队长组织支队相关科室人员召开讨论会,会签后由设施疏导大队对审批表申请项目进行现场勘查,编制项目方案需求,送造价公司编制项目预算书,经相关大队领导、支队秩序科、支队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立项。

  在交通设施建设、维护过程中,我支队严格执行采购单位制定的各类交通设施维护工作管理规定。一是接到各类交通设施维护通知后半小时到达现场勘察,对交通信号灯、隔离栏和标线等设施,在到达现场后分别在1小时内、当日内以及2日内完成维护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维护接报处理机制和值班备勤制度,对报修信息立即响应,对交通设施迅速抢修;三是指派专人对五城区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确保设施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道路交通信号灯》及《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设置,质量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及《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等国家标准要求。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市财政采购办的要求,支队采购项目零星维护项目统一按月报或季报的方式统一上传到市财政相关部门进行立项审批,审批通过后再报送财政定点的造价公司进行预算审核。竣工后由财政定点监理公司及支队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监理部门向支队出具工程计量表、现场照片、监理工程师日志及监理月报等。支队交通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经支队行政科报计划,财政审批后,由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采购。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支队2016年资金项目在项目目标管理方面,所设目标依据充分,目标内容明确、合理,且细化程度较高,年度目标的实现情况较好;在项目组织管理、预算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到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管理的总体水平较高;在项目产出和效益方面,总体上达到了预设的年度目标。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可以看出,支队资金项目的实施确实起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提高了我市交通设施技术改造投资,加快交通结构调整,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城市不断扩展,市区道路有增无减,设施的逐年增加也使设施维护的次数不断增加,且许多路段、路口的新增设施一并由由城维费支出。城维费不仅包括设施抢修维护费用,还包括新增设施设置费用,每年城维费1150万远远不能满足现有的设施需求,建议今后逐年加大对柳州市交通设施资金项目的财政投入。

    详见附件: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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