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1 18:50 来源: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为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县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柳城县公安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勤务辅助人员11名(详见附件)。工作岗位为基层所队、交通管理大队,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执法执勤、维护交通秩序、参加治安巡逻、值班备勤、处置突发案事件等。工作强度大,有一定的职业风险,对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均有较高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净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净身高在158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文身,矫正视力不低于5.0。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文职警务辅助人员需大专以上)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英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填写《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信息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人员是公安英烈士、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体能测试成绩×2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体能测试(100分)
1、体测内容: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考生需接受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50米、纵跳摸高;女子:800米、50米、纵跳摸高),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2、体测时间:具体时间见通知。
3、体测地点:柳城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与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见通知。
3.注意事项: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原件,钢笔(或圆珠笔)参加笔试。
(三)面试
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通过随机提问测试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一次。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政审对象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将在柳城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反映情况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政审、公示后不宜聘用人员取消其资格。
八、签订合同
综合评分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九、福利待遇
1、工资结构:基础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贴等,约2717元/月。
2、当班日食宿在单位,费用全免。
3、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报名咨询地点:柳城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报名咨询电话:0772-7621813
监督电话:0772-7614342
柳城县公安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