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交通事故·百日攻坚战】消防车紧急出火警 柳州一女司机驾车挡在前面拒不避让 处罚结果来了~
发布日期:2021-09-29 15:45 来源: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9月27日40分左右,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北大队接到举报,26日晚20:15在北雀路上,一辆消防救援车在拉响警报前往救火的过程中,被一辆红色小轿车挡在后面。当时情况紧急,消防救援车多次鸣笛请求避让,但红色轿车仍没有主动避让。
“从柳钢体育馆附近开始挡在前面,一直没有避让,到北雀派出所附近才有机会超过这架车。”出警的消防员说,当时他们接警从白沙消防站赶赴香兰大道一处民房救火,无奈在北雀路上被红色轿车挡在前方,且对方速度较慢,在被阻挡约5分钟的路程之后,他们才得以超越过去。
经民警调查后得知,红色轿车驾驶人邹某,是一名女驾驶人。在民警电话通知后,邹某于今天(28日)下午到柳北大队配合调查。
“你当时没有听到消防车鸣笛要你让行吗?”
“听到了,我以为我正常开在前面就好了。”
邹某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不让行,而是没有意识到需要主动让行,事后她回想时才觉得自己的做法不对。在接到民警电话后,邹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罚。

由于邹某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民警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柳州交警提醒!!
阻碍消防车前行一分钟,可能就会少挽救一条生命。主动避让消防车等救援车辆,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共识,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消防车、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希望广大驾驶人在道路上,能够主动为救援车辆让行,为生命让行!文| 罗笛 图| 朱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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