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人说只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一套手机卡、银行卡和网银U盾,进行出租出售后就能得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酬劳,你会心动吗?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可以明确地告诉你
如果这样做
你可能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多项罪名
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鹿寨警方辗转广东省抓获一名“帮信”犯罪嫌疑人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鹿寨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侦查打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三位一体工作理念,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7月21日,该县局跨省抓获一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5万元的网络电信诈骗案。
3月29日,事主罗先生通过“某爱”交友APP认识一陌生好友。经一段时间的聊天后,罗先生在该好友的推荐下下载了“某益”APP。
在对方的引导下,罗先生以购买彩票的方式在平台上进行投资。刚开始投资时,罗先生确实获得一些返利。当罗先生确认在该平台投资能轻松获利后,便慢慢追加投入金额。
随着投资的金额增加,平台便以罗先生银行卡被冻结、下注刷流水清单不足等各种理由拒绝提取现金。
直至罗先生向该平台投资金额累计高达75万元,且不再获得任何返利,也不能取出投入本金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网络诈骗,遂向辖区公安机关报警。
接警后,该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侦大队、城南派出所、指挥合成作战中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案件侦查工作。
根据事主罗先生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经细致梳理,对涉及的银行账户、平台信息及其资金流向等进行深度研判,初步掌握了资金流脉络及涉案嫌疑人基本信息。
4月6日,办案民警通过信息研判,远赴河北省沧州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抓获犯罪嫌疑人董某君(男,18岁,河北省人)、杨某龙(男,20岁,内蒙古自治区人)。
近日,该县局经过综合研判,循线追踪,最终成功锁定第三名犯罪嫌疑人袁某晨(男,27岁,贵州省人)身份信息及藏匿地点。
随即,办案民警辗转700多公里,远赴广东省惠州市对犯罪嫌疑人袁某晨实施抓捕。异地办案加大了民警的工作难度,外侦民警通过大量走访排查,夜以继日连续奋战,几经周转后,在惠州警方的协助下,于7月21日晚,在惠州市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袁某晨抓获。
经审讯,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董某君、杨某龙已被依法逮捕,袁某晨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深挖及追赃工作正在办理中。
【套路分析】
1、设置诱饵
骗子通过社交平台发布理财广告,打着“高收益”的旗号吸引目标群体。
2、诱导充值
目标群体上钩后,与其聊天骗取受害人信任,随后推荐受害人下载、注册投资理财类APP,并向其中充值。
3、施以小利
受害人尝试投入资金后,短时间内即获得回报,骗子继续用“低投入、高回报”引诱其提高投资额度和频度,最终越陷越深。
4、诈骗收尾
受害人需要提取资金时才发现无法提取或无法登录该APP,这时骗子会以账户被冻结为由,让受害人继续投入资金进行解冻,投入后仍无法取回资金,也无法与骗子取得联系,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警方提醒】
不要轻信所谓的“理财专家”
不要轻信所谓的独家“内部消息”
不要轻信所谓的“投资小、回报快”
不要轻信网络投资APP及网络金融投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