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2亿多元!柳州警方打掉一“跑分”团伙
发布日期:2021-06-02 15:28 来源: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近日,柳州市柳江警方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大力提升队伍战斗力,成功打掉了一个使用手机、银行卡、U盾等物品帮赌博网站、诈骗集团转账的、涉案金额高达2亿多元的“跑分”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依法扣押涉案资金共计2万余元,作案工具银行卡30余张、U盾10余个、手机30余部,取得了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次重大胜利。
今年4月中旬,拉堡责任区刑侦大队接到上级下发的一条案件线索:柳江区拉堡镇振兴路某小区1栋1单元1502室疑似有人在房间内实施“跑分”犯罪。获悉该情况后,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查取证,经过长达半个月的摸排,初步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动规律,5月7日20时许,民警开展抓捕行动,成功在该窝点抓获正在实施“跑分”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朱某兆两人(均为广东韶关市人),缴获作案手机11台、银行卡12张及U盾一批。
嫌疑人吴某、朱某兆两人到案后,避重就轻,拒不交代涉嫌的犯罪事实,民警经过一天一夜与二人开展斗智斗勇,终于击溃了他们的心理防线,二人如数供述了今年2月底至4月底,在上线谭某勤(广东省韶关市人)的组织下,伙同他人使用境外飞机聊天软件、银行卡等物品在柳江区百朋镇某村、拉堡镇振兴路某小区1栋1单元1502室、拉堡镇柳堡路某小区等三个点帮赌博平台转账的违法犯罪事实。经过民警初步调取银行流水,发现自今年年2月底至4月底这个时间段,上述人员使用手机、银行卡、U盾等物品帮赌博网站、诈骗集团转账金额达2亿多元。民警通过研判,发现该“跑分”团伙使用的多张银行卡涉嫌诈骗被冻结,涉案诈骗金额达100多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大队领导立即向柳江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覃滔涛进行了汇报,覃滔涛抽调了分局网安大队联合拉堡责任区刑侦大队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进行深入侦查,全力追捕涉案嫌疑人。
拉堡责任区刑侦大队发扬连续作战精神,经过多方布控,掌握了嫌疑人谭某勤的行踪,于5月8日20时许,在拉堡镇将谭某勤和涉案的谭某勤的老婆韦某妹抓获。民警立即对谭某勤进行审讯,在大量证据面前,谭某勤如实供述,其于2020年8月份的时候,在菲律宾马尼拉认识一名外号叫明哥的男子,两人相互留了境外飞机聊天软件的联系方式,今年2月份,明哥联系谭某勤,称其有一条帮赌博网站“跑分”转账的线,如果谭某勤组织人员提供银行卡帮该赌博网站转账,可以给予其转账流水千分之三的提成。于是,谭某勤组织吴某、朱某兆、刘某强、李某霖、赵某等人(均为广东省韶关市人)等人准备了多张银行卡后,把上述人员带到了柳江区,谭某勤给予同伙转账流水的千分之一作为提成。从今年2月底至4月底,谭某勤组织同伙先后在百朋镇某村其老婆韦某妹的家中、拉堡镇振兴路某小区、拉堡镇柳堡路某小区等三个地点“跑分”,在“跑分”的过程中,大部分银行卡因为涉嫌违法犯罪被相关部门依法冻结。谭某勤又联系朋友段某玲等人提供多张银行卡实施“跑分”。
民警通过研判,确定了涉案嫌疑人明哥的真实姓名为黄某明,现年23岁,福建省人。经过民警的多方努力,该“跑分”犯罪团伙的人员以及构架已经浮出水面,为了把该跑分犯罪团伙的整个链条打掉,专案组民警兵分三路,第一组在柳州市负责抓获刘某强、李某霖、赵某等涉案人员,第二组到广东省佛山市抓捕明哥,第三组到广东省韶关市抓捕陈某毅、段某玲等人。
随着各抓捕小组到位,收网行动先后打响,5月9日,民警在柳州市抓获涉案嫌疑人刘某强、李某霖、赵某等三人;5月11日,民警在广东省佛山市抓获嫌疑人黄某明以及其同伙黄某钦;5月27日,民警在广东省韶关市抓获嫌疑人陈某毅、段某玲两人。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明、黄某钦如实供述了其通过境外飞机聊天软件联系菲律宾马尼拉的赌博网站人员帮助“跑分”,该赌博网站按照转账流水的千分之三点五的提成给黄某明、黄某钦,后两人又给予千分之三的转账流水提成给谭某勤,叫谭某勤组织人员帮“跑分”的违法犯罪事实。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案是柳州市首例成功全链条打击“跑分”犯罪团伙的案例,抓获的11名犯罪嫌疑人,其中10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刑事拘留、1人被另案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 为洗钱行为“提供资金账户”,提供账户的人会被立案追诉,最高刑罚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对非法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银行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银发2019304号)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措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惩戒提出申诉的,经公安机关确认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将及时解除相关惩戒措施,恢复业务办理。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处理的非法出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失信用户,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推动实施相关惩戒措施。
一、所谓跑分就是专门为电信诈骗、赌博等犯罪搭建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
二、“跑分”过程中帮助洗钱最后涉案的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司法冻结,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并将受到法律惩处!
三、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支付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四、一旦被惩戒,在个人征信上就会有污点。以后贷款或者申请房贷、车贷都会受到影响。惩戒期满后,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非法买卖“两卡”,并积极向公安机关反诈骗中心举报涉“两卡”的违法犯罪线索,打一场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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