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警队先锋 | 鹿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管好四件事 树起全国警队标杆

来源: 南国今报  |   发布日期: 2020-09-24 14:37   

前不久,鹿寨县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成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标杆,该局的法制大队功不可没。他们负责鹿寨县公安局所有案件的审核把关、案件检查考评等多项工作,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管住关键四件事

2018年和2019年,鹿寨县公安局连续被评为全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此前,鹿寨县公安局也曾在接处警、执法场所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办案调查取证等执法环节,存在多头监管、执法监督形不成合力等问题。法制大队发现问题后,提议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得到了局领导的采纳。

鹿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李杰(左)向参观领导介绍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情况。

2016年9月,鹿寨县公安局在全区公安机关中率先建设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投入使用,该局所有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这里办理。这个“四位一体”的办案中心按照法制大队提供的构想建设,分为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执法执纪监督四个中心。

法制大队负责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通过办案中心管住嫌疑人、案管中心管住案卷材料、物管中心管住涉案物品、监督中心管住办案民警。该中心运行4年来,已办理刑事案件2000多起,审讯各类嫌疑人3000多人,实现零投诉,达到了“规范执法行为,防控执法风险,提升工作效率,节约办案成本”的目标。

协助法办“零口供”毒枭

鹿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现有民警17人,他们不仅要对该局民警的执法办案进行审核监督,还要为案件侦查提供有力支持。

2018年5月初,鹿寨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查获一起贩毒大案,抓获韦某、莫某、胡某、唐某、张某共5名贩毒嫌疑人,缴获海洛因12块共计4206克。民警通过审讯,查明了基本案情。

2018年5月7日,胡某、唐某和张某从云南砚山运输海洛因抵达广西鹿寨。次日零时许,胡某在鹿寨县飞鹿大道一酒楼门前将12块海洛因卖给韦某,韦某随后驾车将上述海洛因转交给莫某保管。莫某携带毒品回到自家后门时,被民警人赃俱获。随后,办案民警在鹿寨县城内将韦某、胡某、唐某、张某分别抓获。

民警审讯发现,这已不是韦某第一次与胡某进行毒品交易了。根据胡某供述,在2018年4月,他还分两次将共计9450克的27块海洛因卖给韦某。可韦某并不承认参与了这两次交易,就连从莫某处查获的12块海洛因,他也坚称与自己无关。对韦某的审讯难以取得突破,禁毒民警的调查取证遇到了困难。

法制大队民警正对疑难案件进行会商。

法制大队民警得知情况后,及时介入指导案件侦查。根据法制大队民警的建议,办案民警迅速冻结了韦某的银行账户,从资金流向、车辆行驶轨迹等方面收集证据,印证了胡某的供述。

今年3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零口供”的韦某被认定以贩卖为目的向胡某等人购买毒品海洛因约13656克,一审被判处死刑。

创新系统解难题

法制大队对办案民警的支持,不仅体现在具体案件侦办的指导,还体现在常态化执法培训中,也体现在推陈出新为一线办案民警助力。

今年初,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看守所暂时不允许提审在押人员,这让案件的侦办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了解情况后,鹿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提出开发一套远程审讯系统,加入电子签名和电子指纹捺印功能,以解决民警无法面对面审讯在押嫌疑人的难题。

设想提出后,法制大队民警立即展开项目论证。根据相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文件,遵循规范进行远程审讯并在审讯笔录上使用电子签字和电子指纹捺印,在程序上是合法的。

根据法制大队的设计思路,鹿寨县公安局与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合作研发出这套新系统,增加了更多实用功能。最初设想的远程审讯功能得以实现,讯问笔录经电子签名、指纹捺印后完成打印。另外,该系统还增加了联网自动核查信息、远程法律文书传送打印、语音识别高效录入、提取线索深度研判、专业问话模板共享、自动刻录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

目前,这套新研发的智能笔录系统已调试成功,即将正式投入使用。新系统也得到了柳州市公安局领导高度肯定,一旦推广使用,柳州警队将如虎添翼。

作者 | 今报记者钟华


警队先锋

十大警队先锋 | 鹿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管好四件事 树起全国警队标杆

发布日期:2020-09-24 14:37    来源:南国今报

前不久,鹿寨县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成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标杆,该局的法制大队功不可没。他们负责鹿寨县公安局所有案件的审核把关、案件检查考评等多项工作,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管住关键四件事

2018年和2019年,鹿寨县公安局连续被评为全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此前,鹿寨县公安局也曾在接处警、执法场所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办案调查取证等执法环节,存在多头监管、执法监督形不成合力等问题。法制大队发现问题后,提议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得到了局领导的采纳。

鹿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李杰(左)向参观领导介绍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情况。

2016年9月,鹿寨县公安局在全区公安机关中率先建设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投入使用,该局所有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这里办理。这个“四位一体”的办案中心按照法制大队提供的构想建设,分为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执法执纪监督四个中心。

法制大队负责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通过办案中心管住嫌疑人、案管中心管住案卷材料、物管中心管住涉案物品、监督中心管住办案民警。该中心运行4年来,已办理刑事案件2000多起,审讯各类嫌疑人3000多人,实现零投诉,达到了“规范执法行为,防控执法风险,提升工作效率,节约办案成本”的目标。

协助法办“零口供”毒枭

鹿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现有民警17人,他们不仅要对该局民警的执法办案进行审核监督,还要为案件侦查提供有力支持。

2018年5月初,鹿寨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查获一起贩毒大案,抓获韦某、莫某、胡某、唐某、张某共5名贩毒嫌疑人,缴获海洛因12块共计4206克。民警通过审讯,查明了基本案情。

2018年5月7日,胡某、唐某和张某从云南砚山运输海洛因抵达广西鹿寨。次日零时许,胡某在鹿寨县飞鹿大道一酒楼门前将12块海洛因卖给韦某,韦某随后驾车将上述海洛因转交给莫某保管。莫某携带毒品回到自家后门时,被民警人赃俱获。随后,办案民警在鹿寨县城内将韦某、胡某、唐某、张某分别抓获。

民警审讯发现,这已不是韦某第一次与胡某进行毒品交易了。根据胡某供述,在2018年4月,他还分两次将共计9450克的27块海洛因卖给韦某。可韦某并不承认参与了这两次交易,就连从莫某处查获的12块海洛因,他也坚称与自己无关。对韦某的审讯难以取得突破,禁毒民警的调查取证遇到了困难。

法制大队民警正对疑难案件进行会商。

法制大队民警得知情况后,及时介入指导案件侦查。根据法制大队民警的建议,办案民警迅速冻结了韦某的银行账户,从资金流向、车辆行驶轨迹等方面收集证据,印证了胡某的供述。

今年3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零口供”的韦某被认定以贩卖为目的向胡某等人购买毒品海洛因约13656克,一审被判处死刑。

创新系统解难题

法制大队对办案民警的支持,不仅体现在具体案件侦办的指导,还体现在常态化执法培训中,也体现在推陈出新为一线办案民警助力。

今年初,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看守所暂时不允许提审在押人员,这让案件的侦办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了解情况后,鹿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提出开发一套远程审讯系统,加入电子签名和电子指纹捺印功能,以解决民警无法面对面审讯在押嫌疑人的难题。

设想提出后,法制大队民警立即展开项目论证。根据相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文件,遵循规范进行远程审讯并在审讯笔录上使用电子签字和电子指纹捺印,在程序上是合法的。

根据法制大队的设计思路,鹿寨县公安局与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合作研发出这套新系统,增加了更多实用功能。最初设想的远程审讯功能得以实现,讯问笔录经电子签名、指纹捺印后完成打印。另外,该系统还增加了联网自动核查信息、远程法律文书传送打印、语音识别高效录入、提取线索深度研判、专业问话模板共享、自动刻录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

目前,这套新研发的智能笔录系统已调试成功,即将正式投入使用。新系统也得到了柳州市公安局领导高度肯定,一旦推广使用,柳州警队将如虎添翼。

作者 | 今报记者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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