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三江县月也半程马拉松无人驾驶航空管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4-16 17:00 来源:三江县公安局
为确保2025年三江县半程马拉松赛安全顺利举行及活动现场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三江县公安局决定在马拉松赛事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025年4月20日6:00时起至11:00时止。所有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各类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多耶广场(起点)—苏城—月也公园—祥云府(一期)—宜阳大桥—兴宜街—古宜大桥—月亮街—三江风雨桥—凤尾寨寨门—三角渡—三江中学—龙吉大道—龙吉屯—南站芦笙小区(折返)—西尤大桥—中医院—侗乡大道—多耶广场(终点),全程21.0975 公里。起终点周边500米范围,赛道左右200米范围为管制区域。(一)凡是在上述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除经安保指挥部批准的飞行活动外,严禁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航空器起飞。(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手段予以迫降或击落,其后果自负。对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会同空军、民航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管制区域飞行的航空器,如开展宣传活动、电视转播及其他警用侦查、应急救援等升空作业,必须经过组委会和现场安保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程序报备(须于2025年4月17日前到三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登记备案,备案地点:三江县公安局402室,联系电话0772-8612997。)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所有活动必须听从指挥。(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