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侗乡群众口中的“威力来”司法所长——记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杨翔宇

来源: 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日期: 2021-11-08 09:12   

在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这个少数民族地区,只要提起林溪司法所所长杨翔宇,侗乡群众个个竖起大拇指夸他“威力来”(侗族语言能干之意),有人夸他是群众身边的“和事佬”,有人夸他是群众身边的普法员,有人夸他是乡村振兴的法治“护航人”,有人夸他是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摆渡人”,有人夸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好参谋”……侗乡群众对他的每一个赞誉都浸透着杨翔宇的法治情怀。在基层司法所任职9年来,他忠诚法治、忠于职守,立足基层、关注民生,司法为民、服务群众,在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工作中成绩突出,2020年他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168名专家库专家”,2021年被司法部遴选为中国法律服务网驻场法律服务人员,2021年被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他还积极参与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2021年林溪镇获得全国扶贫先进集体奖。

他是侗乡群众身边的“和事佬”

“有事找杨所,找到杨所就没事。”在侗乡林溪镇流传着这么一句口头禅。

“群众遇到难解的纠纷,习惯找我帮化解,这首先是对我的信任,其次也是对我的鞭策。有事能调、调后能解,这是作为一名司法所长的‘基本功’,群众的信任也倒逼我去好好学习和提高调解技能。”

担任司法所长后,杨翔宇刻苦学习法律知识,并顺利地通过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了一名有“国证”的调解工作者。他还善于在调解工作中总结和提炼,形成了讲好“三话”、做到“五勤”的调解技巧。

“三话”,指在调解中首先要讲好“情话”,即:通晓民族风情,设身处地的为他们考虑,讲通情理,站在公序良俗的角度去引导矛盾双方调解,避免情绪化;讲好“俗话”,即:语言技巧,表述的方式,如使用事例去说服矛盾纠纷当事人;讲好“行话”,即:讲透法律知识,专业法律术语概念,法言法语,显示出专业。

“五勤”,身勤,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作为司法所负责人,乡镇调解委员会调解核心,要严于律己,精于做事,对重点复杂的矛盾纠纷案件亲自调解,对法律文书要亲自把关,对社区矫正对象要亲自谈话了解情况。眼勤,从细微之处识人,司法所的工作就是对人的工作,一眼就能看出他人的难言之隐,一眼就能看清谁是真心调解谁是虚情假意。手勤,就是养成一种好习惯,多做工作笔记,记录工作,也反省自己的不足,工作之余多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汲取知识的力量客观衡量自己解决实际问题。口勤,与人相处之道,少数民族民风淳朴,陌生人进村也会见面问好,因此要从礼貌做起,平易近人,慢慢建立与群众的亲密关系,建立良好的群众关系。心勤,坚定的意志品质,有时候调解矛盾纠纷,有时候做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工作,这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可能会“屡战屡败”,但只要坚持,攻到自然成。

有了金刚钻,敢揽瓷器活。2020年2月28日,林溪村村民罗某在村屯路塌方处种植树木,抢占土地,张王屯村民集体抵制抗议发生纠纷,到林溪司法所提交人民调解申请书。林溪村村民罗某说,之前开路征地时没有得到补助,公路以外的地面是自家的林地,林地因塌方泥土滚至公路边,他认为山林权属明确这是自家的林地,便在公路边种植几棵杉木,而且其他村民也有同样的情况。张王屯村民认为村级公路路小弯多,杉木长大后会阻挡驾驶人的视线,存在安全隐患,便不同意罗某在公路旁种植杉木,要求罗某移除已种植的杉木恢复上方公路。勤劳是美德,但是占用公共土地,却是失德,村民反映强烈要求调解。林溪司法所接到申请后,多方开展调查,通过实地查看和调查取证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纠纷地现场进行调解。通过司法所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罗某以公路上方小路为界,不得越过界限种植杉木,并移除公路边已种植的杉木。达成的协议作为该村处理类似问题的统一方法,不准村民占用公路两边的空地。纠纷调解成功,用这个案例来教育四里八乡群众,在“鼓楼讲堂”组织所有本村群众共同约定遵守,达到建章立制的长效约束作用。一个协议,教育两省附近村民。

在工作中,杨翔宇善于创新,开启“双语”调解模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疫情期间还在全市首创“无接触网络调解”,并发挥团队力量,积极化解边界地区基层社会矛盾,他多次到与林溪镇接壤的湖南通道县各乡镇联系并促成了多项协议,建立了“将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久后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建立跨省不同层级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在林溪镇林溪村将张王屯等地设立湘桂两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以“组织联建、矛盾联防、纠纷联调、普法联宣、法援联援”为主要的联建活动,统一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等多项工作。实施矛盾纠纷联动调解以来,林溪司法所化解跨省界矛盾纠纷9件,制止大规模群众械斗2起,惠及各族人民群众9800多人,为维护两省(区)边界地区平安和谐稳定、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每年组织和指导乡、村两级调委会排查到各类矛盾纠纷平均60件,受理调解59件,调解成功5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他是侗乡群众身边的普法员

杨翔宇给务工人员发放普法资料

林溪镇处于柳州市三江县最北面,是柳州市最主要的少数民族乡镇,侗族文化浓郁,但习俗也深远,如何让法治宣传与民族习俗、民族文化有效对接,杨翔宇用了不少心思。他自己本身就是侗族,懂“双语”,他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特有习俗“讲款”、“鼓楼讲堂”、“寨佬”、“侗歌琵琶”等多种形式宣传法治,并经常带领普法志愿者走村入户,开展普法活动和法治宣讲,脚步踏遍了全镇15个行政村和社区,万余名村民受益。

他还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化解一起纠纷,影响一方群众。2019年7月8日,林溪镇林溪村寨岩屯村民莫某与前男友陈某(户籍地:四川省岳池县)因孩子更改姓名而产生纠纷到林溪司法所提交人民调解申请书。2010年莫某与陈某在外务工相识,2012年双方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育有一女名为陈某某,莫某与陈某分手后女儿由莫某抚养至今。现莫某已与现任丈夫组成新的家庭,想将女儿的姓氏更改为现任丈夫的姓氏,陈某坚决不同意。林溪司法所接收调解申请书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林溪司法所进行调解。因陈某不是三江本地人,为确保调解能顺利进行,他翻阅相关法律法规,随后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多次与陈某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层面和孩子将来发展的角度给陈某分析孩子更改姓氏的利弊。经过林溪司法所不懈努力,陈某终于同意女儿姓氏更改为莫某现任丈夫的姓氏,一场罕见的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杨翔宇还协助当地法院建立民法典案例选送,其中姓名权纠纷,在法院判例中也是少见的。为了更好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从纸上走进侗乡群众心中、走进侗乡群众生活,他把这个案例改成普法小曲,通过琵琶歌在侗乡群众中传唱,起到了宣传民法典、宣传家庭和睦良好家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作用。

他是乡村振兴的法治“护航人”

(唱词):老村长,90年代发展村集体经济,左手拿公章,右手签字按手印,自己和自己签协议,租了个集体大林场。老村长退位后,林场有收益,群众有异议,程序不正当,完全不知情,协议不公布。村民集体告老村长,却遭败诉,法院判决村民集体超过诉讼时效,合同产生实际效力。如今中央提出乡村振兴,集体林地却给老村长,集体不受益,如何得振兴,村民闹呀闹,闹到政府头也痛,大手一挥给司法,司法出动搞调解。调解过程显专业,劝了老村长,又说服群众,老村长退一步,群情激奋你难当,给出一半又何妨,政府给补补贴,农业发展有政策,老村长退一步也不亏。

2020年5月11日,茶溪村鸿岗合作社龙某与茶溪村村民吴某存在合同纠纷,吴某经常到鸿岗合作社干扰合作社开发生产,双方无法调解,到林溪司法所申请调解。茶溪村鸿岗合作社是茶溪村村集体项目,关系到整个村屯经济发展和村民的切身利益。老村长吴某利用当年担任村党支书职务之便,冒用他人签名并自己加盖村委会公章伪造合同,致使纠纷地由老村长吴某承包。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5月11日,期间林溪司法所多次通过电话与吴某沟通协调,于2020年5月11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林溪司法所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司法所的努力,双方签署了协议,乡村振兴有了项目。

少数民族村落保护与景区发展因涉及村寨众多,民俗观念差异,保护和发展矛盾长期存在而显得尤为突出和棘手。林溪司法所辖区内包含多个景区,这其中最著名的景区是程阳风雨桥景区,因景区容量大,涉及八个村寨,景区内既可能发生个人与个人的各类型纠纷,也可能发生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的纠纷。

2013年,某旅游公司与景区村民集体因管理及分红发生纠纷。程阳风雨桥景区是在侗族聚居的8个村寨划定风景区,以古老而秀美的程阳永济桥为核心,结合侗族居民原生木质结构的房屋、桥梁、鼓楼为景观,由旅游公司统筹发展旅游产业,产生的门票分红给村民。每年门票分红看似总额巨大,但是分红到个人却没有多少,各村分红也不一样,许多村民不理解,景区硬件设施多年不见添置,景区配套工程只有计划没有落实,认为是景区负责管理的旅游公司占了大部分分红,且不能兼顾景区良性发展需要而增加投资,导致旅游业多年来不温不火。

当时群众意见纷纷,甚至有群众发牢骚“既然搞旅游没增加收入而且分红极不公平,不如不搞景区了,大家还是回去老实种田算了,种田国家还给补贴”。有些群众说:“给旅游公司搞发展,相当于与虎谋皮,它只懂自己赚钱哪里管你老百姓收益嘛,还不如我们自己成立组织搞!”。一些激动的年轻人,甚至要砸了旅游公司的售票亭再说。调解这样的纠纷需要人民调解员做很多工作,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有效沟通。林溪司法所主动承担起调解任务,在乡镇调解委员会中挑选十多名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调解员、有影响力的“寨老”,采用重点集中调解的方法,白天在村寨鼓楼议事,与各村寨的代表进行沟通;晚上通过“讲款”、“鼓楼讲堂”、“寨佬开会”、“侗歌琵琶”等形式对群众进行法治教育、传达白天的议事内容,最终,八个村寨集体和旅游管理公司达成了协议,核心景区的村寨分红数额多一些,远的村寨分红数额少一些,大家共同遵守景区秩序、维护景区共同利益。

近年来,林溪镇乡村法治建设不断取得进步,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设作用更加明显。目前,林溪镇已经建立1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村1个社区实现完全脱贫,林溪镇获得2021年全国扶贫先进集体奖。

他是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摆渡人”

林溪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人,解除矫正77人,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68人。杨翔宇通过建立和谐、温暖的社区矫正“心灵驿站”,搭建了刑释解矫人员回归社会的“桥梁”。全面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的“三位一体”帮扶机制,为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帮他们重新树立生活信心。杨翔宇像对待亲人一样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就学、就业等方面的问题,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三次眼泪的故事”就是他对社区矫正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诠释。

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寡言少语,开始被司法所监管时不主动,不配合,存在严重的消极抵触情绪,司法所所长及时干预,进行心理辅导,通过多次私下谈话和入户走访,了解到原因。原来是吴某因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被宣告缓刑,事故中搭乘吴某的摩托车的妻子不幸罹难,其弟重伤,自己轻伤。事故让本是农民工的吴某庭遭受巨大创伤,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两个儿子还未成年,大儿子不得已辍学外出务工帮助父亲负担小儿子读书费用,家里还有患病的老奶奶需要照料赡养,生活的重担压得这个侗家汉子抬不起头来,每日郁郁寡欢,以酒解闷。所长了解后,经常对其进行开导,尽力解决其两个儿子实际生活困难,鼓励他们积极努力学习,到家里帮忙照顾老人。所长的默默付出感动了吴某,吴某感动的流下眼泪,说“您就是我的亲人呀,我一定会服从您的监管,好好矫正的”。

杨所长认真查看他的案卷,感觉到可以帮助他争取一些权益。吴某虽然是负事故主要责任,但对方负有次要责任,于是帮助吴某申请了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的方式帮助其获得了8万多元的赔偿。当沉甸甸的赔偿款拿到手里的时候,这个硬汉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一段时间的社区矫正,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提高了吴某的法律意识,也帮助他找到了生活的信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的那天,他握着所长的手,感激之情难以言表,流下了滚烫的泪水。

男儿有泪不轻弹。一次矫正拯救了一个人,也撑起了一个家。

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好参谋”

“司法所是我们镇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好参谋’、‘好助手’,杨所长在我们政府决策过程中发挥好积极作用,让我们的每一项决策始终不偏离法治轨道。”林溪镇镇长欧云仙说。

帮助政府起草各种法律意见文书,帮助村民集体拟定集体经济合作项目合同,比如枫木村集体油榨厂项目,油榨厂建成后可为全村300多户村民实现高产榨油,改变原有手工作坊出油量少,费时耗力的现状。建厂有集体经济利益也能够给村民带来方便,但是在选址和整合村民资源上犯了难,因为村里的集体闲置土地少,既要考虑交通便利又要考虑建厂规模用地,可供选择的建厂地址少之又少,还要占用一些村民的自留地,协调工作就是个麻烦事。政府通过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大家一致同意建厂,但是对于责任和效益产生了顾虑,为了打消这些顾虑,政府想到了司法所,于是委托司法所拟定协议,通过合同的方式防范风险。杨翔宇感到这项工作是个惠民的项目,是振兴乡村的长效发展项目,完成这项工作意义重大,于是通过走访村民,了解他们的意愿,制定方案和协议。他提出让被占用自留地的一户村民,以土地入股油榨厂,并由其自主经营,产权形式是个人与集体按比例共同所有,每年向村集体缴纳一定数额租金的形式开展合作,既鼓励个人主动投资和经营,也盘活了村集体闲置土地。最后该方案在村集体会议表决中获得了全票通过,大家都兴高采烈的在协议书上签上了大名,从此村里有了集体经济项目,村民各人也多了一份收入。

杨翔宇认真专研法律和企业管理知识并能学以致用,通过牵针引线引入市场资本发展农业产业,促进政府农业旅游项目进程,如促成有“广西最美村寨”美誉的高友村的集体经济第三方承包经营项目合作协议,程阳景区配套设施租用集体土地协议。

在民族村寨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量大且成效慢的情况下,杨翔宇就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上下功夫,认真开展农村各项法治工作,帮助冠洞村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20年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引领下创建了“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村”等优秀法治组织。

杨翔宇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充满着热情和干劲,他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团结同事,他扎根基层,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和繁荣不懈努力,在法治工作中成绩突出,帮助基层政府处理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和行政诉讼案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平安建设工作,是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不畏艰难勇于创新,是名副其实的自治区第三方参与信访专家。

| 来源:柳州市司法局

供稿:傅永新


媒体警讯

【道德模范】侗乡群众口中的“威力来”司法所长——记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杨翔宇

发布日期:2021-11-08 09:12    来源: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

在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这个少数民族地区,只要提起林溪司法所所长杨翔宇,侗乡群众个个竖起大拇指夸他“威力来”(侗族语言能干之意),有人夸他是群众身边的“和事佬”,有人夸他是群众身边的普法员,有人夸他是乡村振兴的法治“护航人”,有人夸他是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摆渡人”,有人夸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好参谋”……侗乡群众对他的每一个赞誉都浸透着杨翔宇的法治情怀。在基层司法所任职9年来,他忠诚法治、忠于职守,立足基层、关注民生,司法为民、服务群众,在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工作中成绩突出,2020年他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168名专家库专家”,2021年被司法部遴选为中国法律服务网驻场法律服务人员,2021年被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他还积极参与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2021年林溪镇获得全国扶贫先进集体奖。

他是侗乡群众身边的“和事佬”

“有事找杨所,找到杨所就没事。”在侗乡林溪镇流传着这么一句口头禅。

“群众遇到难解的纠纷,习惯找我帮化解,这首先是对我的信任,其次也是对我的鞭策。有事能调、调后能解,这是作为一名司法所长的‘基本功’,群众的信任也倒逼我去好好学习和提高调解技能。”

担任司法所长后,杨翔宇刻苦学习法律知识,并顺利地通过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了一名有“国证”的调解工作者。他还善于在调解工作中总结和提炼,形成了讲好“三话”、做到“五勤”的调解技巧。

“三话”,指在调解中首先要讲好“情话”,即:通晓民族风情,设身处地的为他们考虑,讲通情理,站在公序良俗的角度去引导矛盾双方调解,避免情绪化;讲好“俗话”,即:语言技巧,表述的方式,如使用事例去说服矛盾纠纷当事人;讲好“行话”,即:讲透法律知识,专业法律术语概念,法言法语,显示出专业。

“五勤”,身勤,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作为司法所负责人,乡镇调解委员会调解核心,要严于律己,精于做事,对重点复杂的矛盾纠纷案件亲自调解,对法律文书要亲自把关,对社区矫正对象要亲自谈话了解情况。眼勤,从细微之处识人,司法所的工作就是对人的工作,一眼就能看出他人的难言之隐,一眼就能看清谁是真心调解谁是虚情假意。手勤,就是养成一种好习惯,多做工作笔记,记录工作,也反省自己的不足,工作之余多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汲取知识的力量客观衡量自己解决实际问题。口勤,与人相处之道,少数民族民风淳朴,陌生人进村也会见面问好,因此要从礼貌做起,平易近人,慢慢建立与群众的亲密关系,建立良好的群众关系。心勤,坚定的意志品质,有时候调解矛盾纠纷,有时候做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工作,这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可能会“屡战屡败”,但只要坚持,攻到自然成。

有了金刚钻,敢揽瓷器活。2020年2月28日,林溪村村民罗某在村屯路塌方处种植树木,抢占土地,张王屯村民集体抵制抗议发生纠纷,到林溪司法所提交人民调解申请书。林溪村村民罗某说,之前开路征地时没有得到补助,公路以外的地面是自家的林地,林地因塌方泥土滚至公路边,他认为山林权属明确这是自家的林地,便在公路边种植几棵杉木,而且其他村民也有同样的情况。张王屯村民认为村级公路路小弯多,杉木长大后会阻挡驾驶人的视线,存在安全隐患,便不同意罗某在公路旁种植杉木,要求罗某移除已种植的杉木恢复上方公路。勤劳是美德,但是占用公共土地,却是失德,村民反映强烈要求调解。林溪司法所接到申请后,多方开展调查,通过实地查看和调查取证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纠纷地现场进行调解。通过司法所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罗某以公路上方小路为界,不得越过界限种植杉木,并移除公路边已种植的杉木。达成的协议作为该村处理类似问题的统一方法,不准村民占用公路两边的空地。纠纷调解成功,用这个案例来教育四里八乡群众,在“鼓楼讲堂”组织所有本村群众共同约定遵守,达到建章立制的长效约束作用。一个协议,教育两省附近村民。

在工作中,杨翔宇善于创新,开启“双语”调解模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疫情期间还在全市首创“无接触网络调解”,并发挥团队力量,积极化解边界地区基层社会矛盾,他多次到与林溪镇接壤的湖南通道县各乡镇联系并促成了多项协议,建立了“将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久后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建立跨省不同层级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在林溪镇林溪村将张王屯等地设立湘桂两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以“组织联建、矛盾联防、纠纷联调、普法联宣、法援联援”为主要的联建活动,统一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等多项工作。实施矛盾纠纷联动调解以来,林溪司法所化解跨省界矛盾纠纷9件,制止大规模群众械斗2起,惠及各族人民群众9800多人,为维护两省(区)边界地区平安和谐稳定、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每年组织和指导乡、村两级调委会排查到各类矛盾纠纷平均60件,受理调解59件,调解成功5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他是侗乡群众身边的普法员

杨翔宇给务工人员发放普法资料

林溪镇处于柳州市三江县最北面,是柳州市最主要的少数民族乡镇,侗族文化浓郁,但习俗也深远,如何让法治宣传与民族习俗、民族文化有效对接,杨翔宇用了不少心思。他自己本身就是侗族,懂“双语”,他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特有习俗“讲款”、“鼓楼讲堂”、“寨佬”、“侗歌琵琶”等多种形式宣传法治,并经常带领普法志愿者走村入户,开展普法活动和法治宣讲,脚步踏遍了全镇15个行政村和社区,万余名村民受益。

他还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化解一起纠纷,影响一方群众。2019年7月8日,林溪镇林溪村寨岩屯村民莫某与前男友陈某(户籍地:四川省岳池县)因孩子更改姓名而产生纠纷到林溪司法所提交人民调解申请书。2010年莫某与陈某在外务工相识,2012年双方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育有一女名为陈某某,莫某与陈某分手后女儿由莫某抚养至今。现莫某已与现任丈夫组成新的家庭,想将女儿的姓氏更改为现任丈夫的姓氏,陈某坚决不同意。林溪司法所接收调解申请书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林溪司法所进行调解。因陈某不是三江本地人,为确保调解能顺利进行,他翻阅相关法律法规,随后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多次与陈某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层面和孩子将来发展的角度给陈某分析孩子更改姓氏的利弊。经过林溪司法所不懈努力,陈某终于同意女儿姓氏更改为莫某现任丈夫的姓氏,一场罕见的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杨翔宇还协助当地法院建立民法典案例选送,其中姓名权纠纷,在法院判例中也是少见的。为了更好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从纸上走进侗乡群众心中、走进侗乡群众生活,他把这个案例改成普法小曲,通过琵琶歌在侗乡群众中传唱,起到了宣传民法典、宣传家庭和睦良好家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作用。

他是乡村振兴的法治“护航人”

(唱词):老村长,90年代发展村集体经济,左手拿公章,右手签字按手印,自己和自己签协议,租了个集体大林场。老村长退位后,林场有收益,群众有异议,程序不正当,完全不知情,协议不公布。村民集体告老村长,却遭败诉,法院判决村民集体超过诉讼时效,合同产生实际效力。如今中央提出乡村振兴,集体林地却给老村长,集体不受益,如何得振兴,村民闹呀闹,闹到政府头也痛,大手一挥给司法,司法出动搞调解。调解过程显专业,劝了老村长,又说服群众,老村长退一步,群情激奋你难当,给出一半又何妨,政府给补补贴,农业发展有政策,老村长退一步也不亏。

2020年5月11日,茶溪村鸿岗合作社龙某与茶溪村村民吴某存在合同纠纷,吴某经常到鸿岗合作社干扰合作社开发生产,双方无法调解,到林溪司法所申请调解。茶溪村鸿岗合作社是茶溪村村集体项目,关系到整个村屯经济发展和村民的切身利益。老村长吴某利用当年担任村党支书职务之便,冒用他人签名并自己加盖村委会公章伪造合同,致使纠纷地由老村长吴某承包。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5月11日,期间林溪司法所多次通过电话与吴某沟通协调,于2020年5月11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林溪司法所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司法所的努力,双方签署了协议,乡村振兴有了项目。

少数民族村落保护与景区发展因涉及村寨众多,民俗观念差异,保护和发展矛盾长期存在而显得尤为突出和棘手。林溪司法所辖区内包含多个景区,这其中最著名的景区是程阳风雨桥景区,因景区容量大,涉及八个村寨,景区内既可能发生个人与个人的各类型纠纷,也可能发生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的纠纷。

2013年,某旅游公司与景区村民集体因管理及分红发生纠纷。程阳风雨桥景区是在侗族聚居的8个村寨划定风景区,以古老而秀美的程阳永济桥为核心,结合侗族居民原生木质结构的房屋、桥梁、鼓楼为景观,由旅游公司统筹发展旅游产业,产生的门票分红给村民。每年门票分红看似总额巨大,但是分红到个人却没有多少,各村分红也不一样,许多村民不理解,景区硬件设施多年不见添置,景区配套工程只有计划没有落实,认为是景区负责管理的旅游公司占了大部分分红,且不能兼顾景区良性发展需要而增加投资,导致旅游业多年来不温不火。

当时群众意见纷纷,甚至有群众发牢骚“既然搞旅游没增加收入而且分红极不公平,不如不搞景区了,大家还是回去老实种田算了,种田国家还给补贴”。有些群众说:“给旅游公司搞发展,相当于与虎谋皮,它只懂自己赚钱哪里管你老百姓收益嘛,还不如我们自己成立组织搞!”。一些激动的年轻人,甚至要砸了旅游公司的售票亭再说。调解这样的纠纷需要人民调解员做很多工作,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有效沟通。林溪司法所主动承担起调解任务,在乡镇调解委员会中挑选十多名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调解员、有影响力的“寨老”,采用重点集中调解的方法,白天在村寨鼓楼议事,与各村寨的代表进行沟通;晚上通过“讲款”、“鼓楼讲堂”、“寨佬开会”、“侗歌琵琶”等形式对群众进行法治教育、传达白天的议事内容,最终,八个村寨集体和旅游管理公司达成了协议,核心景区的村寨分红数额多一些,远的村寨分红数额少一些,大家共同遵守景区秩序、维护景区共同利益。

近年来,林溪镇乡村法治建设不断取得进步,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设作用更加明显。目前,林溪镇已经建立1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村1个社区实现完全脱贫,林溪镇获得2021年全国扶贫先进集体奖。

他是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摆渡人”

林溪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人,解除矫正77人,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68人。杨翔宇通过建立和谐、温暖的社区矫正“心灵驿站”,搭建了刑释解矫人员回归社会的“桥梁”。全面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的“三位一体”帮扶机制,为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帮他们重新树立生活信心。杨翔宇像对待亲人一样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就学、就业等方面的问题,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三次眼泪的故事”就是他对社区矫正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诠释。

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寡言少语,开始被司法所监管时不主动,不配合,存在严重的消极抵触情绪,司法所所长及时干预,进行心理辅导,通过多次私下谈话和入户走访,了解到原因。原来是吴某因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被宣告缓刑,事故中搭乘吴某的摩托车的妻子不幸罹难,其弟重伤,自己轻伤。事故让本是农民工的吴某庭遭受巨大创伤,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两个儿子还未成年,大儿子不得已辍学外出务工帮助父亲负担小儿子读书费用,家里还有患病的老奶奶需要照料赡养,生活的重担压得这个侗家汉子抬不起头来,每日郁郁寡欢,以酒解闷。所长了解后,经常对其进行开导,尽力解决其两个儿子实际生活困难,鼓励他们积极努力学习,到家里帮忙照顾老人。所长的默默付出感动了吴某,吴某感动的流下眼泪,说“您就是我的亲人呀,我一定会服从您的监管,好好矫正的”。

杨所长认真查看他的案卷,感觉到可以帮助他争取一些权益。吴某虽然是负事故主要责任,但对方负有次要责任,于是帮助吴某申请了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的方式帮助其获得了8万多元的赔偿。当沉甸甸的赔偿款拿到手里的时候,这个硬汉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一段时间的社区矫正,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提高了吴某的法律意识,也帮助他找到了生活的信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的那天,他握着所长的手,感激之情难以言表,流下了滚烫的泪水。

男儿有泪不轻弹。一次矫正拯救了一个人,也撑起了一个家。

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好参谋”

“司法所是我们镇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好参谋’、‘好助手’,杨所长在我们政府决策过程中发挥好积极作用,让我们的每一项决策始终不偏离法治轨道。”林溪镇镇长欧云仙说。

帮助政府起草各种法律意见文书,帮助村民集体拟定集体经济合作项目合同,比如枫木村集体油榨厂项目,油榨厂建成后可为全村300多户村民实现高产榨油,改变原有手工作坊出油量少,费时耗力的现状。建厂有集体经济利益也能够给村民带来方便,但是在选址和整合村民资源上犯了难,因为村里的集体闲置土地少,既要考虑交通便利又要考虑建厂规模用地,可供选择的建厂地址少之又少,还要占用一些村民的自留地,协调工作就是个麻烦事。政府通过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大家一致同意建厂,但是对于责任和效益产生了顾虑,为了打消这些顾虑,政府想到了司法所,于是委托司法所拟定协议,通过合同的方式防范风险。杨翔宇感到这项工作是个惠民的项目,是振兴乡村的长效发展项目,完成这项工作意义重大,于是通过走访村民,了解他们的意愿,制定方案和协议。他提出让被占用自留地的一户村民,以土地入股油榨厂,并由其自主经营,产权形式是个人与集体按比例共同所有,每年向村集体缴纳一定数额租金的形式开展合作,既鼓励个人主动投资和经营,也盘活了村集体闲置土地。最后该方案在村集体会议表决中获得了全票通过,大家都兴高采烈的在协议书上签上了大名,从此村里有了集体经济项目,村民各人也多了一份收入。

杨翔宇认真专研法律和企业管理知识并能学以致用,通过牵针引线引入市场资本发展农业产业,促进政府农业旅游项目进程,如促成有“广西最美村寨”美誉的高友村的集体经济第三方承包经营项目合作协议,程阳景区配套设施租用集体土地协议。

在民族村寨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量大且成效慢的情况下,杨翔宇就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上下功夫,认真开展农村各项法治工作,帮助冠洞村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20年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引领下创建了“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村”等优秀法治组织。

杨翔宇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充满着热情和干劲,他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团结同事,他扎根基层,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和繁荣不懈努力,在法治工作中成绩突出,帮助基层政府处理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和行政诉讼案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平安建设工作,是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不畏艰难勇于创新,是名副其实的自治区第三方参与信访专家。

| 来源:柳州市司法局

供稿:傅永新


网站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    地址:柳州市学院路6号

桂ICP备:10002267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262号

网站标识码:4502000004    联系电话:0772-389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