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最新!柳州出台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防控措施

来源: 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日期: 2021-08-09 16:12    |  作者: 柳州警方

一、严格强化全市各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立即恢复疫情应急指挥体系,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顺畅高效运转,全面激活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工作专班,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全面实施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加强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返柳来柳人员排查和管控。各县区、各部门要共同做好重点人员信息排查和分类管控工作。

(一)对所有入境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次核酸检测”,并要求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适当延长涉印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为“14天+7天”,增加核酸检测次数,实现从“境外”到“国门”再到“家门”的全链条、闭环式管理。居家健康监测条件无法保证的,转运到集中隔离点监测。从区外口岸入境隔离解除后返柳来柳人员要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柳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按以上规定进行管理。

(二)对于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人员,抵柳不足14天的,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抵柳超过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

(三)对于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抵柳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抵柳超过7天但不足21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抵柳超过21天的,开展1次核酸检测,进行7天健康监测。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

(四)对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返柳来柳人员,抵柳不足7天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抵柳超过7天的,实行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以上重点人员,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须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经报请辖区指挥部同意,方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及时报告。

三、严格加强隔离场所管理。加大隔离场所管理的工作力度,对隔离场所选址和闭环管理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整改。继续加强发热病人规范转运工作,加强隔离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要立即转运。定期派出疾病预防控制或医院感染管理专家进行防护指导;定期开展人员、环境、物品的主动监测;严格加强对为隔离场所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公司的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场所消杀、物品消毒、垃圾处理等措施落实到位。未全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人员,不允许上岗。

四、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及各行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辖区、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认真落实“基层组织找人、卫健部门打针”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人员组织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接种,做到18-59岁在职人员接种覆盖率不低于95%。以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标识活动为抓手,营造良好的接种氛围,确保9月2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目标任务。接种疫苗是每一个公民应尽责任和义务的必选项,这既是“私事”更是“公事”。为了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健康安全,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接种疫苗,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严格加强基层社区管控。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区(县)返柳来柳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柳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纳入社区管理;积极配合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建议所有从区外返柳来柳人员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尽量减少跨省区人员流动,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离柳,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的省份,非必需不出境。近期建议以区内自驾短途游、周边游的方式出游,减少外出旅途感染风险。

六、严格实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二码联查”。从8月10日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影院、娱乐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由单位(物业)、企业、经营方(开办方)负责查验广西健康码以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疫苗的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管场所(除被监管人员外)等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在发现未接种疫苗或超过规定时间未接种第二针的人员后,需进行信息登记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动员其及时进行接种。对于已接种第一针但未到时间接种第二针的人员,可正常通行。广大市民群众在出入公共场所时,要准确提供健康码及疫苗接种标识,为避免不便,请尽快进行疫苗接种。

七、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措施。全市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发热门诊的哨点作用。加强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和就诊人员的管理,严格陪护制度。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含医务人员、患者、患者家属、陪护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其他各类人员等)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广西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后方可入内。在发热门诊就诊的发热患者、住院患者入院前一律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进行单间隔离观察。所有专业陪护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上岗。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在就诊、住院、陪护或探视期间不聚集、不互相串门聊天。广大市民群众如有不适症状要早报告、早就医,如有发热症状,要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八、严格做好与入境人员、冷链货物接触和隔离场所、交通运输等高风险从业人员的管理。对入境人员、冷链货物及环境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和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要实行闭环和封闭管理。强化交通运输系统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公共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消毒、通风以及人员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执行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原则上暂停驶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省际客运班线,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不得中途停靠。严格省际包车备案管理,暂停终到或中途停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

九、严格落实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要严格减少大型聚集性活动的举办,减少会议举办次数及规模。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电影院等娱乐场所、旅游景区要充分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人数限制和有序引导分流等工作,防止人员瞬时聚集。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的规定,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尽量压缩景区人员规模,并可以根据防控形势收紧限量比例。暂停景区集聚性演出。旅行社不得组织人员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旅游,也不得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组织人员到我市旅游。根据疫情形势,可对棋牌室、KTV、酒吧等人员复杂的封闭场所采取暂停营业等封控措施。尽量避免参加人群聚集活动,少去或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减少外出聚餐次数。前往医院、超市、大型购物商场、农贸市场、车站、电影院、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等候、测温、验码时,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佩戴口罩。

十、严格做好公众舆情沟通及防控健康教育。要及时发布疫情风险地区、风险场所等信息,提醒风险人群自觉报告可疑接触史或旅居史,及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扩散的个人将依法惩治。要时刻关注官方平台发布的相关疫情信息,及时了解国内疫情风险等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中的好习惯、好做法,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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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最新!柳州出台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防控措施

发布日期:2021-08-09 16:12    来源: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

一、严格强化全市各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立即恢复疫情应急指挥体系,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顺畅高效运转,全面激活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工作专班,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全面实施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加强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返柳来柳人员排查和管控。各县区、各部门要共同做好重点人员信息排查和分类管控工作。

(一)对所有入境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次核酸检测”,并要求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适当延长涉印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为“14天+7天”,增加核酸检测次数,实现从“境外”到“国门”再到“家门”的全链条、闭环式管理。居家健康监测条件无法保证的,转运到集中隔离点监测。从区外口岸入境隔离解除后返柳来柳人员要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柳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按以上规定进行管理。

(二)对于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人员,抵柳不足14天的,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抵柳超过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

(三)对于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抵柳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抵柳超过7天但不足21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抵柳超过21天的,开展1次核酸检测,进行7天健康监测。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

(四)对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返柳来柳人员,抵柳不足7天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抵柳超过7天的,实行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以上重点人员,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须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经报请辖区指挥部同意,方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及时报告。

三、严格加强隔离场所管理。加大隔离场所管理的工作力度,对隔离场所选址和闭环管理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整改。继续加强发热病人规范转运工作,加强隔离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要立即转运。定期派出疾病预防控制或医院感染管理专家进行防护指导;定期开展人员、环境、物品的主动监测;严格加强对为隔离场所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公司的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场所消杀、物品消毒、垃圾处理等措施落实到位。未全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人员,不允许上岗。

四、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及各行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辖区、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认真落实“基层组织找人、卫健部门打针”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人员组织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接种,做到18-59岁在职人员接种覆盖率不低于95%。以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标识活动为抓手,营造良好的接种氛围,确保9月2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目标任务。接种疫苗是每一个公民应尽责任和义务的必选项,这既是“私事”更是“公事”。为了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健康安全,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接种疫苗,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严格加强基层社区管控。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区(县)返柳来柳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柳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纳入社区管理;积极配合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建议所有从区外返柳来柳人员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尽量减少跨省区人员流动,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离柳,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的省份,非必需不出境。近期建议以区内自驾短途游、周边游的方式出游,减少外出旅途感染风险。

六、严格实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二码联查”。从8月10日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影院、娱乐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由单位(物业)、企业、经营方(开办方)负责查验广西健康码以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疫苗的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管场所(除被监管人员外)等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在发现未接种疫苗或超过规定时间未接种第二针的人员后,需进行信息登记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动员其及时进行接种。对于已接种第一针但未到时间接种第二针的人员,可正常通行。广大市民群众在出入公共场所时,要准确提供健康码及疫苗接种标识,为避免不便,请尽快进行疫苗接种。

七、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措施。全市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发热门诊的哨点作用。加强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和就诊人员的管理,严格陪护制度。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含医务人员、患者、患者家属、陪护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其他各类人员等)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广西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后方可入内。在发热门诊就诊的发热患者、住院患者入院前一律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进行单间隔离观察。所有专业陪护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上岗。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在就诊、住院、陪护或探视期间不聚集、不互相串门聊天。广大市民群众如有不适症状要早报告、早就医,如有发热症状,要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八、严格做好与入境人员、冷链货物接触和隔离场所、交通运输等高风险从业人员的管理。对入境人员、冷链货物及环境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和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要实行闭环和封闭管理。强化交通运输系统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公共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消毒、通风以及人员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执行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原则上暂停驶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省际客运班线,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不得中途停靠。严格省际包车备案管理,暂停终到或中途停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

九、严格落实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要严格减少大型聚集性活动的举办,减少会议举办次数及规模。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电影院等娱乐场所、旅游景区要充分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人数限制和有序引导分流等工作,防止人员瞬时聚集。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的规定,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尽量压缩景区人员规模,并可以根据防控形势收紧限量比例。暂停景区集聚性演出。旅行社不得组织人员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旅游,也不得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组织人员到我市旅游。根据疫情形势,可对棋牌室、KTV、酒吧等人员复杂的封闭场所采取暂停营业等封控措施。尽量避免参加人群聚集活动,少去或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减少外出聚餐次数。前往医院、超市、大型购物商场、农贸市场、车站、电影院、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等候、测温、验码时,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佩戴口罩。

十、严格做好公众舆情沟通及防控健康教育。要及时发布疫情风险地区、风险场所等信息,提醒风险人群自觉报告可疑接触史或旅居史,及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扩散的个人将依法惩治。要时刻关注官方平台发布的相关疫情信息,及时了解国内疫情风险等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中的好习惯、好做法,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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