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醉酒驾车上路被查 “牵”出三项交通违法

来源: 柳州交警  |   发布日期: 2024-08-27 09:26   

在交警蜀黍执法的过程中,有遇到过各种各样的案例:有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也有人车辆逾期未检仍不理会;也遇到过驾驶人驾驶证过期了照样开车上路的。近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部生态新区大队就查获了一个酒后驾驶未年检车辆上路且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男子,这三个违法同时出现在了一个人身上!不得不说,debuff这算是叠满了!

2024年8月20日07时41分,北部大队执勤警力在国道209线3306公里处对一辆号牌为桂B8***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在使用测酒棒对驾驶人进行快速检测时,测酒棒的红灯亮起,给出了驾驶人涉嫌酒驾的警示。于是执勤交警将其带至安全区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过酒精呼气测试,数值为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然而当民警对陆某的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检查时又有新发现:陆某驾驶的车辆存在逾期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且陆某本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上路。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小客车驾驶人陆某表示,自己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早晨交警不会检查酒驾,也不会检查的那么仔细,没想到能查到他车辆逾期未检、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等“小问题”。

北部大队依法对陆某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驾驶证、拖移机动车并将对其进行血液检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柳州交警提示:   

驾驶人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存侥幸心理,不忽视任何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同时,也要加强对交通法规的学习和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交警的执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驾驶人在遇到交警执法时,应积极配合,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要勇于承认并接受处罚,切勿逃避或抗拒执法。


警情通报

一男子醉酒驾车上路被查 “牵”出三项交通违法

发布日期:2024-08-27 09:26    来源:柳州交警

在交警蜀黍执法的过程中,有遇到过各种各样的案例:有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也有人车辆逾期未检仍不理会;也遇到过驾驶人驾驶证过期了照样开车上路的。近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部生态新区大队就查获了一个酒后驾驶未年检车辆上路且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男子,这三个违法同时出现在了一个人身上!不得不说,debuff这算是叠满了!

2024年8月20日07时41分,北部大队执勤警力在国道209线3306公里处对一辆号牌为桂B8***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在使用测酒棒对驾驶人进行快速检测时,测酒棒的红灯亮起,给出了驾驶人涉嫌酒驾的警示。于是执勤交警将其带至安全区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过酒精呼气测试,数值为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然而当民警对陆某的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检查时又有新发现:陆某驾驶的车辆存在逾期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且陆某本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上路。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小客车驾驶人陆某表示,自己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早晨交警不会检查酒驾,也不会检查的那么仔细,没想到能查到他车辆逾期未检、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等“小问题”。

北部大队依法对陆某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驾驶证、拖移机动车并将对其进行血液检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柳州交警提示:   

驾驶人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存侥幸心理,不忽视任何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同时,也要加强对交通法规的学习和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交警的执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驾驶人在遇到交警执法时,应积极配合,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要勇于承认并接受处罚,切勿逃避或抗拒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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