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鹿寨:男子酒驾拒绝配合检查 阻碍交警执行职务受重罚

来源: 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日期: 2021-11-22 10:49    |  作者: 柳州警方

11月11日晚,一名涉嫌酒驾的男子因拒不配合交警检查并辱骂踢伤执勤人员,该男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当晚23时许,鹿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地交桥头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时,一辆黑色两轮电动车驶入卡点,民警示意司机下车接受吹气酒精检测,但该司机始终不愿配合接受检查,经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后,便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刘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不断辱骂并踢伤执勤人员,民警将其带至医院采血检测后,因刘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执勤人员将其移送派出所进行处理。

目前,刘某醉酒驾驶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律链接】

阻碍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法律底线不容挑战!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捍卫者。阻碍执法是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和漠视,其带来的社会危害更是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警方提示

人民警察的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任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必将面临法律的惩罚。请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积极配合人民警察执勤执法。


警情通报

广西鹿寨:男子酒驾拒绝配合检查 阻碍交警执行职务受重罚

发布日期:2021-11-22 10:49    来源: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

11月11日晚,一名涉嫌酒驾的男子因拒不配合交警检查并辱骂踢伤执勤人员,该男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当晚23时许,鹿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地交桥头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时,一辆黑色两轮电动车驶入卡点,民警示意司机下车接受吹气酒精检测,但该司机始终不愿配合接受检查,经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后,便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刘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不断辱骂并踢伤执勤人员,民警将其带至医院采血检测后,因刘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执勤人员将其移送派出所进行处理。

目前,刘某醉酒驾驶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律链接】

阻碍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法律底线不容挑战!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捍卫者。阻碍执法是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和漠视,其带来的社会危害更是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警方提示

人民警察的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任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必将面临法律的惩罚。请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积极配合人民警察执勤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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