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内放烟花爆竹迎来新年,但是处罚也来了~
发布日期:2021-02-15 20:40 来源: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近日,柳州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处罚3人。
2月12日晚上9时许,胜利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北雀路某生活区小广场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广场有2男1女共3人在燃放烟花爆竹。经询问得知,倪某、韦某、邓某因想庆祝春节,便来到小广场燃放烟花。民警立即将该3人带回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在《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知》中,北雀路属于烟花爆竹禁燃区域。胜利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依法对倪某、韦某、邓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