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柳州市这些区域禁放烟花!

来源: 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日期: 2024-02-12 09:27   

喜庆、祥和的春节离不开精彩、欢乐的文化习俗,也离不开安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节日氛围,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51号),2024年柳州市区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的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禁放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举报电话为110。禁放区外则不受禁放政策限制。

 燃放烟花爆竹除了会带来安全和消防隐患,还会造成大气或噪声污染。因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更多地参与贴春联、做窗花、挂灯笼、逛庙会等绿色、安全的春节活动。建议有燃放需要的市民朋友在选购和燃放烟花爆竹时,尽量选择安全性高、环境污染小的烟花爆竹产品,前往禁放区外人少、空旷、空气扩散条件好的区域燃放,并遵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注意燃放安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鹧鸪江路—柳长路—北环路—白露大桥—瑞龙路—在建线路(莲塘)(现西外环路)—焦柳线—三北高速—柳石路—洛维路—泉南高速—强容路—056县道—鹧鸪江路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详见图)。


警方提示

再次提醒!柳州市这些区域禁放烟花!

发布日期:2024-02-12 09:27    来源: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

喜庆、祥和的春节离不开精彩、欢乐的文化习俗,也离不开安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节日氛围,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51号),2024年柳州市区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的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禁放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举报电话为110。禁放区外则不受禁放政策限制。

 燃放烟花爆竹除了会带来安全和消防隐患,还会造成大气或噪声污染。因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更多地参与贴春联、做窗花、挂灯笼、逛庙会等绿色、安全的春节活动。建议有燃放需要的市民朋友在选购和燃放烟花爆竹时,尽量选择安全性高、环境污染小的烟花爆竹产品,前往禁放区外人少、空旷、空气扩散条件好的区域燃放,并遵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注意燃放安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鹧鸪江路—柳长路—北环路—白露大桥—瑞龙路—在建线路(莲塘)(现西外环路)—焦柳线—三北高速—柳石路—洛维路—泉南高速—强容路—056县道—鹧鸪江路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详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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