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燃放烟花爆竹,柳州最新呼吁!
发布日期:2026-02-10 14:55 来源:1号新闻近日
市生态环境局呼吁市民
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让禁燃限放放化作文明新风
事关燃放烟花爆竹
柳州最新呼吁
冬春季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2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市民,在PM2.5浓度上升期间,建议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外出佩戴防护用品。新春佳节临近,呼吁市民遵守禁燃限放规定,做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去年冬季以来,我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开展重点区域巡查值守,重点严控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烟花爆竹燃放等。
春节将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不少人庆祝佳节的选择。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释放颗粒物和硫化物,产生噪声污染,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营造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导致大气环境污染风险,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努力。2026年春节,我市继续执行烟花爆竹区域禁放。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他地方可燃放烟花爆竹。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柳州市区的禁放区域为:鹧鸪江路—柳长路—北环路—白露大桥—瑞龙路—西外环路—焦柳线—三北高速—柳石路—洛维路—泉南高速—强容路—056县道—鹧鸪江路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市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在其他允许销售、燃放的区域,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同时,市民不得私自大量存储或运输烟花爆竹,否则将可能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党员干部带头落实!
事关过节!柳州发出倡议
近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向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发出三点倡议:一、带头做文明燃放的践行者;二、带头做文明燃放的宣传者;三、带头做文明燃放的监督者。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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