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套路贷”里“套路”深

  发布日期: 2019-07-25 09:25    |  作者: 柳州警方
 ★什么是套路贷★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套路贷”的犯罪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案例

2019年7月18日,广西百色市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在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1名涉恶团伙成员被公诉,此案涉及被害人达100余名。

该团伙多次强迫、欺骗借款人签订虚高额度的债权合同,对逾期不还款的借款人实施上门讨债、非法拘禁、殴打、恐吓等行为。

套路贷中“被套路”的大学生

“套路贷”诈骗套路:

无抵押

免担保,

1分钟申请,

可30分钟内到账。

(该图片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层级严密的“套路贷”

1

中介人员,通过网络发放各类贷款广告。

2

客服人员,需要了解贷款学生资金需求,收集个人信息。

3

审核组,确认贷款学生身份真实性,核实父母的电话以及每月固定生活费。

4

签订合同。

5

财务放款。

为了洗清“高利贷”的嫌疑,“套路贷”会在合同制作上“煞费苦心”。“最早借助‘阴阳合同’‘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转单平账’等方式‘洗钱’。现在已经将借贷合同伪装成租赁合同。”

学生只是诱饵,家长才是目标

在5个层级的紧密配合下,有资金需求的大学生很快会钻进“套路贷”的圈套。1个月后,便是贷款平台的“收网”时间。超过还款时间1分钟,就至少收取500元的滞纳金,此后,每天加收5%的利息。

为了催款,这些非法网贷平台会对贷款学生频繁进行电话、短信骚扰。并向其父母朋友发送催款信息。家属和亲朋好友均受到威胁、侮辱和谩骂,贷款学生遭遇暴力威胁、甚至非法拘禁。

隐藏更深的“套路贷”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许多“套路贷”网络平台通过改头换面,开启更隐蔽的方式进行诈骗。摇身一变,非法借贷平台变成了各种网络购物平台。

那些隐藏在各种网络购物平台之下的“套路贷”,可分期购买各类数码产品。实际上这是一个变相提供借贷的平台,用户通过网站点击分期购买商品后,可再把商品转卖给其他商家,获得其他商家的相应估值金额,从而套取现金。

以1000元的手机为例,转卖套现后只有600元钱。

转卖套现后用户才被告知,七天之后网购平台就要收回这笔钱,虽然套现只有600元,但是还款却要按当时购买时的1000元进行还款,如果不能按时还款,一天就要按照欠款额的10%加收利息。

无力偿还后,该平台上会推荐用户,在其另外一个平台上,继续进行这种操作,就像滚雪球一样,第一期购买完后,用第二期来还,第二期购买完后,平台就会推荐用户继续借。

警方提醒

一定不要轻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此外,要谨慎签订借款合同,留存证据。在遭遇诈骗后,第一时间报警,注意防范对方暴力恐吓、骚扰滋事等讨债行为并取证。

以上图文内容均来源于网络 柳江警方整理报道


警方提示

警惕!“套路贷”里“套路”深

发布日期:2019-07-25 09:25    来源:
 ★什么是套路贷★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套路贷”的犯罪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案例

2019年7月18日,广西百色市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在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1名涉恶团伙成员被公诉,此案涉及被害人达100余名。

该团伙多次强迫、欺骗借款人签订虚高额度的债权合同,对逾期不还款的借款人实施上门讨债、非法拘禁、殴打、恐吓等行为。

套路贷中“被套路”的大学生

“套路贷”诈骗套路:

无抵押

免担保,

1分钟申请,

可30分钟内到账。

(该图片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层级严密的“套路贷”

1

中介人员,通过网络发放各类贷款广告。

2

客服人员,需要了解贷款学生资金需求,收集个人信息。

3

审核组,确认贷款学生身份真实性,核实父母的电话以及每月固定生活费。

4

签订合同。

5

财务放款。

为了洗清“高利贷”的嫌疑,“套路贷”会在合同制作上“煞费苦心”。“最早借助‘阴阳合同’‘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转单平账’等方式‘洗钱’。现在已经将借贷合同伪装成租赁合同。”

学生只是诱饵,家长才是目标

在5个层级的紧密配合下,有资金需求的大学生很快会钻进“套路贷”的圈套。1个月后,便是贷款平台的“收网”时间。超过还款时间1分钟,就至少收取500元的滞纳金,此后,每天加收5%的利息。

为了催款,这些非法网贷平台会对贷款学生频繁进行电话、短信骚扰。并向其父母朋友发送催款信息。家属和亲朋好友均受到威胁、侮辱和谩骂,贷款学生遭遇暴力威胁、甚至非法拘禁。

隐藏更深的“套路贷”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许多“套路贷”网络平台通过改头换面,开启更隐蔽的方式进行诈骗。摇身一变,非法借贷平台变成了各种网络购物平台。

那些隐藏在各种网络购物平台之下的“套路贷”,可分期购买各类数码产品。实际上这是一个变相提供借贷的平台,用户通过网站点击分期购买商品后,可再把商品转卖给其他商家,获得其他商家的相应估值金额,从而套取现金。

以1000元的手机为例,转卖套现后只有600元钱。

转卖套现后用户才被告知,七天之后网购平台就要收回这笔钱,虽然套现只有600元,但是还款却要按当时购买时的1000元进行还款,如果不能按时还款,一天就要按照欠款额的10%加收利息。

无力偿还后,该平台上会推荐用户,在其另外一个平台上,继续进行这种操作,就像滚雪球一样,第一期购买完后,用第二期来还,第二期购买完后,平台就会推荐用户继续借。

警方提醒

一定不要轻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此外,要谨慎签订借款合同,留存证据。在遭遇诈骗后,第一时间报警,注意防范对方暴力恐吓、骚扰滋事等讨债行为并取证。

以上图文内容均来源于网络 柳江警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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