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力度 最强手段 全力缉捕 公安部就打击治理电诈犯罪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20-08-06 14:10 来源:公安部7月28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有关情况。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郑翔、江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吴祖平、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赵根元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打掉57个违法互联网推广团伙
记者:近期江苏警方打掉一个为贷款类诈骗分子提供网络推广服务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达1.1亿元。请介绍这类犯罪的作案手法。
吴祖平: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在贷款诈骗犯罪中,互联网推广团伙是一个关键环节,专门负责收集、贩卖大量有贷款意向的公民个人信息。3月,江苏省苏州市公安机关接到多名受害人报案,称在网上申请贷款时被骗,损失金额数十万元。经查,发现受害人被骗前都在主流搜索引擎中搜索过“贷款”等关键词,在同一个贷款广告链接中填写过个人信息。专案组研判认定诈骗分子背后有专业犯罪团伙,专门负责收集有贷款意向公民的个人信息供诈骗团伙使用。
4月14日,江苏警方抓获为诈骗分子提供网络推广服务的犯罪嫌疑人31名。仅一个非法网络推广团伙就收集了40万条贷款申请人的信息,已致4700人被骗,涉及金额1.1亿元。7月8日,在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下,江苏、北京、河北等15个地方的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打掉57个违法互联网推广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60名。
发案数上升,犯罪团伙多在境外
记者: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多样、变化多,请介绍具体表现形式。
郑翔:当前,传统犯罪加快向互联网转移蔓延,这类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以下特点:发案总量不断上升;犯罪团伙大多隐藏在境外;作案手法组织化、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诈骗团伙作案目标性强、群众被骗几率大;为诈骗团伙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搭建网络平台和转移资金通道等黑灰产业在不断扩大。
特别是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加速向网上转移,一些资金短缺的网民,往往因申请贷款被诈骗;一些找不到工作的网民,往往因兼职刷单找工作被诈骗;经常进行网上购物的网民,往往因冒充客服和虚假购物被诈骗;一些有投资意愿的网民,往往因网络交友虚假投资和网络赌博被诈骗。此外,还有在境外设立窝点对群众实施冒充公检法的诈骗活动。这些案件的诈骗金额一般都比较大,造成的危害十分突出。以上五类案件占目前全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比重超过70%。
端掉八个刷单诈骗窝点
记者:现在有大量年轻人遭遇刷单诈骗,请介绍有关情况。
赵根元:刷单类诈骗,即诈骗分子在网上发布兼职信息,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吸引受害人上钩并刷单。第一次小额的返利佣金往往会兑现,待受害人刷单金额较大时,就会以系统卡单、错误等理由不予退还本金,以达到诈骗的目的。今年2月,河南省信阳市居民孟某报警,称其在网上遭遇刷单诈骗。
河南省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被骗资金进行追查,锁定杨某彬有重大作案嫌疑,另外发现杨某彬组织了多名同乡,在福建、江西等地搭建犯罪窝点,分别实施买卖银行卡、手机卡、转账洗钱和刷单诈骗犯罪活动。
5月22日,在公安部统一组织下,河南省公安机关会同福建、江西等八个地方的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捣毁犯罪窝点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获涉案电脑52台、手机165部、涉案银行卡1900余张。
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捣毁境外诈骗窝点
记者:现在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主要在境外,对此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针对性的手段?
刘忠义:针对诈骗窝点设在境外这一情况,按照“长城2号”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公安机关不断创新手段、调整打法,全面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及时捣毁境外诈骗窝点;对诈骗窝点的骨干、头目,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以最大的力度、最强的手段,对在逃人员围追堵截,全力缉捕。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要缉捕归案。在此,也正告境外诈骗分子立即悬崖勒马,尽快回国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