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航岭路电动车手死亡事故最新进展

来源: 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日期: 2021-06-11 15:34    |  作者: 柳州警方

2021年6月10日凌晨5时11分,一辆载着挖掘机,车牌号为桂BK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白莲大道南往北行驶至云溪四季小区旁轻轨施工路段时,挖掘机与道路上方轻轨钢梁发生碰刮,造成钢梁掉落横于道路上,随后驾驶人驾车驶离现场。5时26分,韦某驾驶车牌号为桂B55***的二轮电动车沿柳江区白莲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该路段时,碰撞跌落横在道路上的钢梁,造成电动车部分损坏,韦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取证。事故发生在航岭路南段左侧车道上,该车道已被暂时封闭,一根十多米长的钢梁悬空跨在整个左侧车道上,钢梁旁倒着一名白衣男子,一辆黑色电动车倒在距离男子十多米远的北侧路面上。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查询智能交通系统初步锁定涉事车辆信息。经查,该车辆驾驶人为黄某,其最后的行车轨迹在雒容镇。随后,民警联系上黄某,要求其到柳东交警大队雒容中队接受调查。上午十时许,黄某来到雒容中队接受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即通知全市各轨道施工单位,要求其立即排查施工路段限高标志、限高设施和防撞等安全设施,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方案做好限高等安全防护设施,严防此类事故的发生。

柳州交警提醒

事故损失无法挽回,惨痛的教训在为每位出行者敲响警钟。广大驾驶人驾驶车辆如感觉到异常应当立即停车查看,切不可不管不顾,驶离现场,造成二次事故发生。驾驶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车道行驶,驾驶途中注意观察周围车况、路况,如夜间驾车或经过照明不足的道路时应及时打开车灯,降低车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应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在发生事故时可最大程度减少伤害。

文| 刘朔 图| 白芸艺


警情通报

柳州航岭路电动车手死亡事故最新进展

发布日期:2021-06-11 15:34    来源:柳州警方融媒体中心

2021年6月10日凌晨5时11分,一辆载着挖掘机,车牌号为桂BK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白莲大道南往北行驶至云溪四季小区旁轻轨施工路段时,挖掘机与道路上方轻轨钢梁发生碰刮,造成钢梁掉落横于道路上,随后驾驶人驾车驶离现场。5时26分,韦某驾驶车牌号为桂B55***的二轮电动车沿柳江区白莲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该路段时,碰撞跌落横在道路上的钢梁,造成电动车部分损坏,韦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取证。事故发生在航岭路南段左侧车道上,该车道已被暂时封闭,一根十多米长的钢梁悬空跨在整个左侧车道上,钢梁旁倒着一名白衣男子,一辆黑色电动车倒在距离男子十多米远的北侧路面上。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查询智能交通系统初步锁定涉事车辆信息。经查,该车辆驾驶人为黄某,其最后的行车轨迹在雒容镇。随后,民警联系上黄某,要求其到柳东交警大队雒容中队接受调查。上午十时许,黄某来到雒容中队接受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即通知全市各轨道施工单位,要求其立即排查施工路段限高标志、限高设施和防撞等安全设施,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方案做好限高等安全防护设施,严防此类事故的发生。

柳州交警提醒

事故损失无法挽回,惨痛的教训在为每位出行者敲响警钟。广大驾驶人驾驶车辆如感觉到异常应当立即停车查看,切不可不管不顾,驶离现场,造成二次事故发生。驾驶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车道行驶,驾驶途中注意观察周围车况、路况,如夜间驾车或经过照明不足的道路时应及时打开车灯,降低车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应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在发生事故时可最大程度减少伤害。

文| 刘朔 图| 白芸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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