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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奥运会期间的公共安全 四项特殊管制措施“盯紧”爆炸等危险物品
2008-08-01 09:48:00     

     7月21日在云南昆明市发生的两起公交车爆炸事件,给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了确保在奥运前夕和奥运会期间柳州不发生重大涉爆涉枪案件和事故,根据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柳州公安机关出台了加强爆炸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自7月28日起至8月6日,柳州公安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爆炸等危险物品统一清查行动,警方将在前一阶段摸排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爆炸、剧毒物品和枪支弹药的单位和企业再次进行反复排查,督促危险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剧毒物品和枪支弹药;严厉打击涉爆涉枪涉剧毒违法犯罪,同时,严密管控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实施危险品“四项特殊管理措施”和落实“三个一律”临时管制措施,防止剧毒和枪支弹药流入北京等奥运赛区城市。

   “四项特殊管理措施”为,对发往北京等奥运赛区城市的包裹、邮件实行接发货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易爆、剧毒化学品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全面落实“三个一律”临时管制措施;加强危险品从业单位督促检查,从严审批爆炸物品。其中,“三个一律”临时管理措施为,7月1日至10月10日所有涉爆涉剧毒涉枪单位一律实行负责人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每天向当地县(市)公安局或派出所报告一次安全情况;一律停止审批向北京等赛区城市或途径赛区城市运输各类危险物品;一律禁止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北京等赛区城市。

    为加大对爆炸等危险伪品安全管理的宣传,奥运会前夕柳州公安机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周活动,以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危险物品临时管制的有关规定,积极检举揭发涉爆涉枪涉剧毒案件线索,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又讯:为进一步加强奥运安保工作,切实保障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的社会公共安全,日前,公安部发出通告,自即日起至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全国停止向北京等赛区城市或途经赛区城市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

   《通告》的主要内容为,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全国停止向北京、青岛或途经北京、青岛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全国停止向天津、上海、秦皇岛、沈阳或途经天津、上海、秦皇岛、沈阳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

    其中,五种特殊情况需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从严审批:赛区城市群众生活必需的危险物品,奥运赛事必须使用的危险物品;奥运赛事期间维护治安秩序必须使用的危险物品;用于抢险救灾的危险物品;危险物品运达地省级公安机关与赛区城市公安局协商,赛区城市公安局同意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入或者途经本地的;涉及国家政治、军事、外交等需要的情形。

    对未经审批,在禁止时间、禁止区域内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梁健、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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